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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揚聲器損警聽力 區諾軒襲警罪成

發佈時間: 2020/04/07

已喪失立法會議席的區諾軒,涉於去年7月以揚聲器與警司對話令其聽力受損,及敲打警員長盾,區諾軒經審訊後昨被裁定兩項襲警罪罪成候判。裁判官指警司說法並無誇大失實,被告聲音刺耳,持續說話會令人不適。

被告區諾軒(32歲),早前否認兩項襲警罪受審。控罪指他於2019年7月8日凌晨,在油麻地彌敦道與登打士街及咸美頓街交界,襲擊執行職責的警司高振邦及警員關志豪。辯方求情表示,被告只為履行議員職責,希望化解警民衝突,但被無視。

裁判官裁決時指出,高曾指被告「追着他叫囂」,說法並無誇大失實,被告聲音刺耳,持續說話會令人不適;裁判官又稱,被告向關大叫「毅進仔」,帶有貶義,打盾時的力度、神態、說話內容及聲綫,會令關憂慮受到武力侵犯,故裁定被告兩項襲警罪罪名成立,4月24日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