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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就業補貼 當局認難管蠱惑招 按3月員工人數為準 林鄭:需全數出糧

發佈時間: 2020/04/15

新冠肺炎疫情嚴重打擊經濟,港府推出兩輪防疫抗疫基金,連同財政預算案千億元紓困措施,昨向立法會提交2,870億元撥款申請,包括810億元「保就業」計劃,冀立法會本周五通過。特首林鄭月娥昨明言,若申請工資補貼,僱主須選取今年1至3月的其中1個月薪金計算,而支薪人數則以3月為基數。惟當局承認不能規管僱主對已減薪或放無薪假員工補回薪金,只能靠僱員舉報。

林鄭月娥上周推出第2輪1,375億元的防疫抗疫基金措施。她昨表示,已向立法會申請撥款1,205億元注入防疫抗疫基金、35.2億元社會綜合保障援助計劃、中小企百分百融資擔保加碼至500億元,連同116.9億元寬減租金、貸款及延遲還款等,涉款共1,375億元,指現時已水深火熱,不少僱員正等候資助,籲立法會本周五(17日)通過撥款。

至於810億元的「保就業」計劃,薪酬補貼金額為向僱員支付實際工資的一半,上限為18,000元,即每名僱員最高補貼額為每月9,000元,分兩期支付,首期補貼6至8月工資,僱主可選今年1、2或3月為指定月份,作為實際工資計算基礎,5月底起開放申請,需準備強積金供款證明等文件,6月內發放首期補貼;第2期補貼9至11月工資,按首期經驗及經濟變化再敲定安排。料計劃涵蓋強積金計劃下26萬名、為150萬僱員供強積金的僱主及其僱員、21.5萬有供強積金的自僱人士、及職業退休計劃下4,650名為30.8萬僱員供強積金的僱主及其僱員。

5月開放申請 6月發放首期補貼

政策亦要求僱主不裁員,僱主6、7及8月的實際支薪人數不得少於3月的總數,即若僱主4月已裁員,便要補聘員工。補貼金額需全部用於僱員工資,若發現有其他用途,或在領取補貼期間裁員,當局會追討有關款項;若情況嚴重,則有機會要求交回全部款項,一旦涉及欺詐,申請人或需負刑責。

舉例一間公司選擇1月為指定月份,僱主6月時可獲1月的工資補貼金額,而該公司3月若有80名僱員,6、7及8月亦需有80名僱員,即使僱員3月全月放無薪假亦計算在內。

但若1月的僱員人數比3月為多,致多出的補貼金額,又或機構裁走高薪員工,以低薪人員取代,勞福局局長羅致光承認,不排除出現有關情況,政策在快速推出情況下難規管,當局會上載補貼公司的名單,歡迎僱員加入監管,又稱機構若以極端情況節省更多成本,如用低薪初級職員取代高級職員並不可行,「公司會好快倒閉」。他又稱,預計「保就業」計劃將令勞資糾紛增加,又承認計劃不能監管僱主在收取資助後取消無薪假,但認為僱主在申請資助後,可派發給員工提升士氣,不明白僱主為何不這樣做。

林鄭:涵蓋重創行業 阻失業潮

另去年1月1日至今年3月31日內,曾供強積金的自僱人士,可獲7,500元一次過補貼,但不包括3月31日後的後補供款,強積金行業計劃(建造業和餐飲業)則不屬「保就業」計劃涵蓋。羅解釋,僅約14%餐飲業僱主有為員工供強積金,故另設專為個別行業推行的支援計劃,包括餐飲處所一次過資助25萬至220萬元不等,最少8成資助額要用以支付僱員薪酬,但要保證3個月內不裁員,及不能同時申請「保就業」資助。

林鄭稱,今次防疫基金已盡最大努力擴闊涵蓋面,而「保就業」計劃主要受惠於受重創的行業,包括旅遊、航空、飲食等,盼以最大努力阻止失業浪潮,望在未來6個月可撑住香港。對65歲以上無強積金的僱員,她指已提醒僱主盡量保障就業,社會保障系統亦有計劃涵蓋。

各行業憂有漏洞 員工恐不能受惠

香港中小型企業聯合會榮譽主席劉達邦指,目前中小企僱傭人數大部分少於100人,且一半員工月薪在1.8萬元以下,恐難取得全額資助,但連同其他支援措施,相信足以令企業撑下去,但政府要求僱主維持3月的員工數目,卻未明言中途能否「換人」,恐有漏洞。縱橫遊常務董事袁振寧指,旅遊業傾向以1月作申請,因當時正值農曆新年,導遊、領隊出團最多,相比3月份薪金差距可達5倍。

未明言要平均分配 或「肥上瘦下」

職工盟清潔服務業工會總幹事杜振豪指出,不少在會所、娛樂場所、食肆工作的清潔工,都因疫情而面對開工不足或停工問題;加上行內多以現金支薪,變相「任僱主講人工,多取補貼自肥」;加上政府只規定僱主不可裁員,但未明言不可減薪,亦未說明補貼要平均分配,易造成「肥上瘦下」。

百貨商業僱員總會執行總幹事蘆婕華稱,零售業員工依賴佣金收入,惟營業額自去年中起已受社會事件影響,至今年更遭疫情夾擊,僅以今年首季內的月薪作補貼基數並不公平,「現時員工收入較去年少一半,應以去年12個月中最高薪的月份作基數才合理」,她又擔心僱主用高薪月份領取補貼後,卻用僱員低薪月份報酬計算支薪比例。

記者︰李卓成、脫芷晴、謝雅寶

編輯:梁偉澄

美術:陳超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