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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吧違停業令 負責人囚7天成首例

發佈時間: 2020/04/17

政府早前實施限聚令,並禁止酒吧營業14天。尖沙咀一樓上酒吧負責人稱為替友人慶祝生日,涉上周三在酒吧內招待64名顧客,被控違例,昨承認控罪,被判囚7天,為首宗違例被判囚案件。

被告羅偉成(23歲),報稱廚師,被控1項餐飲業務負責人沒有遵從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根據法例第599章附屬法例F第6(1)條發出的指示。

官指有計劃犯案

案情指出,於2020年4月8日凌晨,警方到位於尖沙咀海防道中達大廈外搜查,當時大廈前門關閉,但調查後發現有人從後門進入,警員住入大廈後到達13樓的酒吧「泰斗」,當時酒吧的入口關閉,但傳出音樂聲,警方其後憑搜令進入酒吧,發現內有64名顧客。警員拘捕作為餐廳負責人的被告,被告警誡下作出招認。

被告沒有律師代表,求情時表示當日為了替朋友慶祝生日而營業,在此之前未有違例營業,又提及於現今時勢,有十數名員工跟隨他工作。

裁判官判刑指出,被告屬有計劃地犯案,案發時大廈前門鎖上,客人經後門進入;又強調有關條例是為保障大眾安全及衞生,被告帶僥倖心態繼續營業,將顧客及員工暴露於極大風險當中,最終判處被告監禁7天。

早前已有酒吧因違例首被控,位於尖沙咀山林道一間無牌樓上酒吧涉於上周二照常營業,警方拘捕1名餐廳經理及3名侍應,3男1女被告被控違反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指示及無牌售賣酒類,為首宗被檢控案件。4名被告早前提堂後,暫毋須答辯,該案押至7月3日再訊,4人准以1萬元保釋候訊。

編輯:林子豐

美術:鄧建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