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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商違檢疫令囚4周 抵港後翌日 赴深圳折返被捕

發佈時間: 2020/04/21

政府於上月19日起實施從外國抵港人士強制檢疫14天,印度籍商人涉抵港後翌日前往內地折返時被捕,昨承認未獲授權人員許可而離開檢疫地點,被判囚4周,成為首宗外籍人士違例被判囚案件。

印度籍被告KUMAR DEEPAK(31歲),昨承認1項未獲授權人員許可而離開檢疫地點。控罪指他於今年3月21日被發出書面命令實行檢疫後,翌日離開檢疫地點,即香港仔1間酒店,違反有關規例。

辯方求情時表示,被告因從民政事務總署獲得的資訊產生誤會,對離港的行為感到抱歉。裁判官以6星期為判刑起點,認罪減刑至4星期。

稱沒足夠款項住酒店14天

案情指出,被告於案發日晚上從土耳其來港,入境處職員向被告解釋14天內不得離開報住酒店等,以及告知被告若有疑問,可致電民政事務總署的熱綫。翌日,深圳入境當局發現被告戴有檢疫手帶而拒絕其入境,被告返港後被捕及被送往隔離營。

警誡下,被告稱酒店職員拒絕讓他入住共用房間,被告稱沒有足夠款項入住酒店14天,酒店最後讓被告留宿1晚。其後向民政事務總署查詢時,被告稱在內地有物業,職員指示他可回內地,惟經調查後兩名職員表示從沒有指示被告離開酒店。

3酒吧負責人被控違規營業

另外,政府早前宣布酒吧需關閉14天後,警方巡查發現尖沙咀金馬倫道兩間樓上酒吧涉違規繼續營業,兩間酒吧Virgo及Barbe的3名負責人林鉑泓(41歲)、吳騰(49歲)及梁立仁(42歲),分別被控1項餐飲業務負責人沒有遵從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根據法例第599章附屬法例F第6(1)條發出的指示罪。

案件昨天提堂,兩案被告均申請押後答辯獲批,兩案分別押後至下月再訊,各被告准以5,000元保釋候訊,期間不得離港。

編輯:梁顯庭

美術: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