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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中聯辦地位3度發稿 當局指不符事實要修正

發佈時間: 2020/04/21

多名民主派立法會議員昨在政制事務委員會要求召開緊急會議,促政府解釋就中聯辦法律地位爭議而3度發稿,公民黨楊岳橋批評港府推翻過去對《基本法》的理解,打擊本港聲譽。委員會主席張國鈞稱會考慮意見,已去信政府促解釋;工聯會黃國健認為官員不理解《基本法》,應討論但非緊急。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昨晚發稿解釋,指18日下午首篇新聞稿關於「中聯辦是中央政府根據《基本法》第22條第2款設立的3個機構之一」的陳述與事實不符,故同日晚上再發稿修正;隨後19日凌晨再發稿是要解釋相關修改。局長聶德權昨晚亦在fb發文,就新聞稿錯誤需要再發稿更正和解釋,令信息混亂及產生誤解,深感抱歉。

大律師公會昨發聲明,稱港府早年指中聯辦受《基本法》22條限制,但中聯辦及港府近日取態有違以往表述,3度發稿更顯政府猶豫及混亂,削弱公眾對一國兩制的信心。香港律師會會長彭韻僖則表示,日內會研究第22條涵蓋的範圍,籲政府盡快澄清立場,釋除市民疑慮。

眾志質疑中聯辦炒樓圖利

港大公法講座教授陳文敏認為,縱觀《基本法》精神,第22條明顯包括規管中聯辦,若根據政治形勢解釋,日後將難以了解《基本法》,憂若就事件釋法影響深遠。

另外,香港眾志發表研究報告,稱中聯辦直接及間接持有757個物業單位,但無公開物業用途,政府亦無相關指引及守則,質疑會否涉炒賣圖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