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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盤納米單位】配高樓底有景轟?話你知「自製閣樓」係咪合法

發佈時間: 2020/04/23

近年很多新盤被稱為「納米樓」,實用面積常見只有百多至二百多平方呎,不過發展商亦好「識做」,通常預留了逾10呎高樓底,供業主發揮想像力,打造一個「額外」的閣樓空間,即時令實用面積增加百幾呎。但大家有無想過「自製閣樓」是否合法呢?

「室內自行興建閣樓等同僭建」

在單位內搭建永久性的樓板作為閣樓之用,屬結構性建築,法例上要入則申請,而加裝樓板亦牽涉增加建築面積,相關政府部門在審批時,會看整幢樓宇的建築面積上限及用途。由於發展商一般已用盡可建樓面,再考慮到窗戶通風、採光及走火通道的法定要求,加建閣樓申請獲批的可能性可謂微乎其微。

所以「官方」答案是不可以自行在室內興建閣樓,否則等同於僭建物。不過「你有張良計,我有過牆梯」,室內設計業界當然明白此限制,所以會利用一些大型傢俬組合設計,例如組合櫃/床架等造成一個類似閣樓的效果,用來上樓的樓梯亦設計成可儲物的櫃桶,進一步強調這不是樓梯,而是組合傢俱的一部分。

由於大型傢俱組合只算是室內傢俬安裝,並不會視為建築工程與及結構物,於是這招大受歡迎,幾乎成為納米單位的基本配置。其實,發展商預留高樓底已心照不宣,業界只要「識走位」,不去高調大肆宣揚,相信屋宇署亦不會主動去干涉這類「DIY閣樓」。

同場加映:自製複式單位又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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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業主自製複式單位。

市面上有不少業主自製特色戶,如自製相連或複式單位。不同於上述自製閣樓,自製複式戶必定涉及結構改變,原則上必須向屋宇署申請及入則,但業主亦可嘗試由註冊小型工程承建商透過「小型工程監管制度」簡化規定進行,但工程須符合指定條件。不過,屋苑本身的大廈公契是否容許打通單位,是否要向管理公司申請等也要先搞清楚,否則可能會因違反公契而被「釘契」。向屋宇署申請入則,視乎工程內容一般需時1個月至8個月不等,若以自製複式單位申請加建樓梯打通兩層為例,申請入則的費用約3萬至6萬。

編輯:唐婉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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