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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 楊森 李卓人 涉非法集結 月中再訊

發佈時間: 2020/05/06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民主黨前主席楊森及職工盟秘書長李卓人,涉於去年8.31參與未經批准集結被控,案件昨提堂,3人毋須答辯,准保釋至本月中再訊;而黎另被控刑事恐嚇罪,他否認控罪,案件8月中開審。

3名被告為黎智英(72歲),報稱壹傳媒創辦人;楊森(72歲),報稱港大社會行政學系助理教授;及李卓人(63歲),報稱職工盟秘書長。3人同被控1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控罪指他們於2019年8月31日,明知而參與一個違反香港法例《公安條例》的規定下進行的公眾遊行,而該公眾遊行根據條例屬未經批准集結。

3名被告暫時毋須答辯,黎智英及楊森由律師代表,李卓人則沒有律師代表。控方申請押後案件至5月18日再訊,並透露當天另有案件牽涉本案被告,基於案件管理原因作出申請,獲裁判官批准。

控方曾提出在原有保釋金外,施加不得離港及被告須到警署報到等條件,裁判官最終批准3名被告以1,000元保釋候訊,並沒有其他附加條件。

黎另被控刑事恐嚇 8月開審

黎智英於另案被控1項刑事恐嚇罪,昨否認控罪。控罪指他於2017年6月4日,在銅鑼灣維多利亞公園內近音樂亭,威脅X會使其人身受損害,意圖使他受驚。控方為證人X及Y申請匿名令獲批准。案件將於8月19日開審,預計審訊3天,期間黎准以4,000元保釋候審,期間不得離港,每周到警署報到,居住於報稱地址,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

編輯:林子豐

美術:陳超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