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港生活網站並無進行電話推廣活動

【保就業計劃】 工資補貼25日起接受申請 網上填表15分鐘完成所需文件一覽

發佈時間: 2020/05/18

政府早前公佈涉及逾800億港元之「保就業」計劃,向各公司機構提供員工工資補貼,政府會向合資格公司之每名員工提供最多每月9000元之工資補貼,為期6個月。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上周公佈指計劃將於5月25日開放申請,僱主最早可於6月收到相關資助。勞工及福利局今午再召開記者會,向公眾交待計劃詳情。

勞福局早前指出,僱主及自僱人士可於5月25日早上7時起,至6月14日晚上11時59分為止於保就業計劃網頁提交申請。申請成功後,僱主一般可於3至4星期內獲得補貼,自僱人士可獲之一筆過7500元資助同樣可於3至4星期內取得。

統籌辦事處總監馮程淑儀指,預計一般在15分鐘內可以完成所有填表申請程序和上載資料,另外5月25日起會在北角、觀塘、荃灣開設3個服務處,如果有僱主填寫申請表格有困難或有疑問,可以預約時間,由職員協助填寫申請表和上載資料。

登記所需文件

強積金計劃僱主申請時需填寫以下資料:

  • 商業登記證或其他機構登記相關資料
  • 強積金受託人名稱
  • 強積金計劃名稱(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參與的所有強積金計劃)及註冊/參與編號
  • 僱主的銀行戶口編號(用作收取補貼)
  • 銀行月結單掃描副本

違反兩大原則將被罰款或取回補貼

勞福局指,僱主必須符合兩大條件方可獲得「保就業」補貼,分別為:

  • 6至8月受薪人數不能少於3月份之受僱人數
  • 補貼需全數用於支付僱員薪金

勞福局強調,如僱主有違反上述申請資格之第1點,即6至8月受薪人數少於3月份之受僱人數,則僱主需要向政府繳交罰款,金額會按公司總僱員人數及兩個時期的人數相差計算,僱員越多則罰款相應較高。另外如僱主未有將補貼用作支付員工工資,政府亦將取回相關款項。

罰款計算方法

僱員減幅百分率 = {[2020年3月僱員總數(無論有否支薪) - 補貼月份(6/7/8月)有支薪僱員人數)] / 2020年3月僱員總數(無論有否支薪)} X 100%

2020年3月僱員總數(無論有否支薪) 罰款百分
<10 10%
10至49 20%
50至99 40%
100至499 60%
≥500 80%

罰款範例

2020年3月僱員總數:1000人

獲工資補貼總額:$1,500萬(即每月$500萬)

假設該公司在6月時裁員100人,因裁員人數佔總支薪僱員人數10%,該月罰款計算方法如下:

有支薪僱員人數 因裁員需付罰款
6月:900人 500萬X 10% X 80%
= $4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