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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重罪行】港恐怖主義活動響警號 李家超:或提升恐襲威脅級別

發佈時間: 2020/05/24

自去年至今有10多宗涉及爆炸品及危險品案件,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表示,香港亮起了恐怖主義活動的警號,社會大眾必須正視,不容許恐怖主義在港落地生根;他稱已要求警方、紀律部隊及相關部門提升內部準備及檢視反恐應變計劃,政府正密切審視情況,不排除會提升恐襲威脅的級別。

李家超今在保安局網頁以「恐怖主義在滋生  支持建立國家安全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為題撰文,他稱警方過去一段時間,檢獲包括高性能自製炸藥TATP等不同類型炸藥,該些炸藥均有用於外地恐襲案件並造成大量傷亡。除炸彈外,警方亦搜獲5枝真槍和大量子彈,當中一枝是半自動步槍;而同樣的步槍,在美國拉斯維加斯曾被使用向出席音樂會的人群掃射,造成50多人死亡。

稱警若作安全檢查 市民須配合

李稱極度關注自去年至今10多宗涉及爆炸品及危險品的案件,又指種種迹象顯示本土恐怖主義正在港滋生,社會必須正視,不容許恐怖主義在港落地生根,政府正密切審視情況,不排除會提升恐襲威脅的級別;而一旦恐襲發生或恐襲威脅級別提升,警方可能要封鎖高風險地點、作高姿態巡邏、搜查隨身物品和在公眾地方作安全檢查,巿民須配合行動,以保障他們自身及社會安全。他又稱已要求警方,紀律部隊及政府有關部門提升內部準備,加強情報蒐集,檢視其反恐應變計劃,尤其針對公共交通設施、出入境口岸等,並透過演習,加強反恐合作及公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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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超稱不容許恐怖主義在港落地生根。(資料圖片)

李認為,維護國家安全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憲制責任,也關乎全體香港市民利益,他作為保安局局長,全力支持全國人大《有關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從國家層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授權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相關法律,針對4類活動或行為,即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組織實施恐怖活動等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以及外國和境外勢力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事務的活動,並將法律列入《基本法》附件三,由特區政府在港公布實施。

撰文:蔡淑儀
責任編輯:方雅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