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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修例風波】法官讚斬人被告「情操高尚」 馬道立:予人偏頗感 應避免講政見

發佈時間: 2020/05/25

將軍澳景林邨「連儂隧道」斬人案判決早前引起爭議,區域法院法官郭偉健在判辭中稱斬人被告是被「社會運動弄至滿身鮮血」的被犠性者,又讚揚被告主動自首「情操高尚」。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今日發表聲明,稱已與郭官傾談,提醒法官及司法人員絕對不可偏頗,尤應避免在公開場合,包括在判辭中發表任何政見,而郭官的判辭正「給人偏頗觀感」;故郭官暫時不會審理任何涉及類似政治背景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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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儂隧道斬人案中,有2女1男受傷,事發經過被途人錄影並在網上流傳。(網上片段截圖片)

將軍澳景林邨在去年8月20日發生斬人案,50歲導遊洪震涉在「連儂隧道」斬傷2女1男,他早前承認3項有意圖而傷人罪,被判入獄45個月;該案上訴或申請刑期覆核的時限已過。主審法官郭偉健在判辭中曾指,被告洪震是「社會運動的不自願『被犧牲』者」﹐「被社會運動弄至為滿身鮮血」,又形容被告在求情信中指希望自己受懲罰能換取傷者釋懷,正是受高等教育的知識份子和專業人士鮮有出現的「高尚情操」。相關言論引起社會批評郭官是「同情加害者」,質疑判案立場有偏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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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洪震早前認罪,被判囚45個月。(資料圖片)

郭官暫停處理相關政治背景案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今日發表聲明,指法官對大眾有責任,必須行使獨立司法權,公平公正,無懼無私地審理案件,且應反覆強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官及司法人員絕對不可偏頗是「當中最重要一環」。馬道立指,法官和司法人員必須避免非必要地在公開場合,包括在判辭中發表任何意見,尤其是任何一種政見,否則或令「不偏不倚」形象受損。

馬道立同意,郭官的判刑理由書所以引起爭議,在於它可能令「有些明理、不存偏見及熟知情況的人」,合理地認為上述原則未被遵守,而給人偏頗觀感。他指,郭官亦同意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所言,首席區域法院法官在得到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同意後,決定郭官暫時不應審理任何涉及類似政治背景的案件。 

撰文:脫芷晴
責任編輯:蔡少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