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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晚舟案】加法院裁定「雙重犯罪」續引渡美 中方強烈不滿促放人

發佈時間: 2020/05/28

中國電訊設備商華為副董事長孟晚舟引渡案,加拿大卑詩省最高法院裁定,孟晚舟被指涉嫌詐騙銀行、違反美國對伊朗制裁禁令的案件,符合「雙重犯罪」原則,即美國指控孟晚舟的罪行在加拿大亦構成犯罪,符合美國要求引渡條件,引渡聆訊將會繼續。中國駐加拿大大使館發表聲明,強烈不滿以及堅決反對,並向加方提出嚴正交涉。

48歲的孟晚舟經歷保釋軟禁17個月後到庭聽裁決,但無向記者發表講話。法官在長達23頁判詞中說,美國指控孟晚舟的罪行,若發生在加拿大亦會被視為犯罪。法官同意孟晚舟一方指,詐騙指控取決於美國的制裁,但即使加拿大至今沒實施制裁,當地「雙重犯罪」原則所考慮的非只是罪行本身,還有整體行為,舉例稱如有人在加拿大作虛假陳述,對美國的銀行造成違反制裁相關損失,也可提出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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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晚舟在獲保釋軟禁期間,曾被傳媒拍攝到其腳踝上佩戴的「電子腳鐐」。

法官又指,美國的制裁措施基本上沒有違背加拿大的價值觀,當局最終作引渡前亦會考慮是否構成不公正或壓迫。孟晚舟一方提出,在加拿大被捕過程中憲法權利受侵犯的問題仍未有裁決,法院會繼續研究相關控罪的證據是否足夠。

中方:完全是一件「嚴重政治事件」

中國駐加使館發言人今日(28日)凌晨發表聲明,抨擊美國和加拿大濫用雙邊引渡條約,對孟晚舟採取任意地強制措施,嚴重侵犯她身為中國公民的合法權益。聲明稱,美國的目的就是要瓦解華為和其他的中國高科技公司,加拿大在過程中一直是美國的「幫兇」,整個案件完全是一件「嚴重的政治事件」,促立即釋放孟晚舟。

華為表示對裁決感到失望,強調一直相信孟晚舟是清白,希望加拿大的司法體系最終還孟晚舟清白。

加拿大在前年12月應美國要求,拘捕在溫哥華機場轉機的孟晚舟,指她就華為與伊朗做生意,違反美國制裁令一事誤導及欺詐銀行,她其後獲准保釋。辯方律師認為,案件其實在於美國制裁伊朗,而並非欺詐,不獲法官接納。辯方律師下月再出庭,指加拿大當局在拘捕行動中侵犯孟晚舟的權利。

撰文:蔡淑儀
責任編輯:蔡少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