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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區國安法】人大表決通過授權常委會 制定港區維護國家安全法

發佈時間: 2020/05/28

全國人大會議下午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閉幕,表決有關「港區國安法」的決定草案,獲2878票贊成、1票反對、6票棄權獲通過。

「港區國安法」的決定,即授權人大常委會,就建立健全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制定相關法律。

決定草案的內容,是要求切實防範、制止和懲治任何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組織實施恐怖活動等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以及外國和境外勢力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事務的活動。

特首發聲明表歡迎通過草案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發表聲明,歡迎全國人大通過有關《決定》,表示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是香港特區的憲制責任,亦和每一位香港市民息息相關。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表示,對於全國人大常委通過有關決定表示理解,以及有必要,而且具有迫切性,對此表示支持。梁君彥續說,按照基本法第18條,全國人大常委會將諮詢基本法委員會及特區政府,然後將法例列入附件三,再由特區政府公布實施。

責任編緝:陳浩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