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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歲男涉暴動 辯方質疑拉錯人 警員作供否認說法

發佈時間: 2020/05/29

19歲學生涉於去年國慶日在黃大仙紀律部隊宿舍附近參與暴動,被控1項暴動罪,案件昨開審。辯方質疑警員追捕被告期間視綫曾受阻,其後見到有黑衣人便拘捕,實際是「拉錯人」,警員否認說法。

涉案被告林子浩被控於2019年10月1日,在黃大仙下邨東頭村道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被告否認暴動罪受審。涉案負責拘捕被告的警員楊運球供稱,案發當日下午約1時,他與同僚到黃大仙紀律部隊宿舍及警署進行守衞工作。楊供稱當時約有200人聚集,有人叫囂及向警方投擲磚頭和雜物;其後示威者組成傘陣,他與署理督察林華安上前拘捕曾向警方投擲磚頭的被告,楊稱因被告是當中唯一沒有配戴頭盔,而他曾離開傘陣投擲磚頭,因此他特別認得被告。

被指視綫受阻 警員:不足1秒

辯方盤問楊時指出,楊上前拘捕被告前,曾有一輛消防車打橫駛過正德街及東頭村道交界,遮擋其視綫,他需要繞過消防車才追上被告,質疑他繞過消防車後「見黑衣人就拉」,其實是「拉錯人」,楊否認並指當時沒有見過消防車,並指視綫僅離開過被告不足1秒。

辯方問及楊是否留意到被告本來戴着一頂深色的鴨嘴帽,楊表示只記得被告是長頭髮,沒有印象見過帽子。辯方續問及楊,曾否以警棍襲擊被告上半身,楊表示沒有,並否認被告頭上的傷勢因他引起。

編輯:梁偉澄

美術:陳超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