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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再增1名救護員有病徵 屬確診救護員緊密接觸者 何栢良籲提高救護員口罩規格

發佈時間: 2020/06/02

昨日(1日)1名27歲消防處救護員確診感染新冠肺炎,是本港首位醫護人員在當值期間染疫,衞生防護中心昨日表示患者早前在救護車上照顧一名34歲確診者時未有穿上整套防護衣物,疑為染病主因。消防處今日凌晨回應確診救護員個案,透露再有6名救護員被視為緊密接觸者,其中1人甚至已出現病徵,已被送院接受病毒測試。

救護員處理確診者時未穿完整防護裝備

據《香港經濟日報》報道,消防處指於5月30日早上約8時19分接獲一宗來自沙田瀝源邨祿泉樓的緊急救護服務召喚,並調派隸屬沙田救護站的救護車到場處理,救護員將該位女病人送往威爾斯親王醫院後已即時為救護車及裝備消毒。得悉該病人為新冠肺炎確診者後,消防處已安排負責病人的3位救護人員接受病毒檢測,確認其中一人染疫。

「在處理這宗個案時,救護人員於現場的裝備中包括有N95口罩,惟因當時病人情況危急,救護人員在沒有穿戴完整個人防護裝備下處理病人。」

另1名救護員有病徵

消防處又指截至6月1日晚上9時,除上述3名救護人員以外,有再多6名救護人員被衞生防護中心定義為確診救護人員的密切接觸者,其中1人因有出現病徵,已被送院接受病毒測試,其餘5人正等候衞生防護中心的安排到檢疫中心進行檢疫觀察。 

消防處指前線人員於執行職務時,會因應現場情況及所得的病人資料,穿著適當的個人防護裝備。因應疫情發展,處理一般救護召喚的基本個人防護裝備提升至外科口罩、眼罩及手套,處理懷疑或確診感染個案的個人防護裝備則為N95口罩、眼罩、手套、保護袍及用後即棄帽。消防處亦強調前線人員可按現場資料風險評估,提升採用的防護設備級別

「如病人需要施行高風險治理程序,例如心肺復甦法或使用高流量氧氣等,前線人員亦可以提升個人防護裝備至處理懷疑或確診個案等級。」

何栢良建議提升消防救護員設備級別

針對首次有救護員於當值期間染疫,港大感染及傳染病中心總監何栢良今早於電台節目表示,不同場景有不同感染風險,難以評估穿著不符標準防護裝備的感染風險。他指留意到有消防處救護員是使用內地生產口罩,他建議消防處要使用符合國家標準口罩,僅符合「醫藥行業」標準或有不足。

針對持續逾2周的本地零確診「斷纜」,何栢良認為政府當局應加緊巡查重開之高危場所,又指即使只有零星個案,如涉及超級傳播者且在醫院、老人院或監獄爆發,後果將是「災難性」,故認為政府應立法規管醫院內所有人須佩戴口罩,醫護人員亦須嚴格遵守特別防疫準則。

責任編輯:鄭禮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