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港生活網站並無進行電話推廣活動

【黃昏戀背後】晚年遇「真愛」賣樓娶看護 96歲伯伯怒告子女阻撓

發佈時間: 2020/06/03

內地一位96歲老翁晚年長居安老院,近月透過微信結識一位50多歲女看護,短短2個月便擦出「愛火花」,老翁甚至打算賣掉舊居與看護結婚。惟3名年逾七旬的子女均感有詐,力阻父親賣樓,甚至為此與老父對簿公堂,最終拆穿這段黃昏戀的背後陰謀。

綜合內地媒體報道,浙江杭州一名96歲周姓老翁,有3名年逾70歲子女,長子身體欠佳,幼子亦患有嚴重疾病,需靠二女長期照顧,故周伯近年都是獨自在養老院生活。

去年12月,周伯透過微信認識55歲看護梅姐(化名),對方更到安老院對他貼身照顧,2人不出一個月便展開戀情,期間梅姐聲稱家中需錢應急,周伯亦慷慨借出7萬元(人民幣.下同,約7.6萬港元)。

至2個月後,二人開始商討婚事,梅姐提出「結婚總得有結婚的樣子」,認為婚後必須要一個「安樂窩」,周伯聞言,便打算把市區一個市值近500萬元(約545萬港元)的單位變賣換新樓。由於該層物業為他與亡妻的共同財產,原屬於她的物業份額,3名子女均擁有繼承權。

對於父親執意賣樓,3名子女均不同意,周伯遂委託律師起訴子女,要求他們配合賣樓,並按份額分配賣樓的收益,他更揚言,

「我要把房子賣掉和保母結婚,保母對我很好,我還能再活20年呢,保母會一直照顧我的,我也需要人陪伴。」

3名子女收到起訴書時均驚訝不已,雖理解老父欲尋找老伴,惟二人才相識兩個月,發展太急,加上梅姐早前向老父借去7萬元,更令3人對梅姐的動機生疑,擔心老父受騙,堅決反對賣樓。當時梅姐反駁:

「我和你爸是真心相愛的,婚姻法有規定,老人也是有婚姻自由的,你們作為子女無權干涉。」

梅姐咄咄逼人,加上老父對她言聽計從,子女決定到養老院跟父親溝通,改由他們親自照顧他,梅姐聞言後情緒激動,跟女兒發生爭執,職員見況馬上報警。

梅姐向警員展示一本「陪睡日記」,上面記錄自己陪周伯睡覺的時間和次數,更有周伯的簽字和手印,揚言「我們是同居關係,是事實夫妻!」。惟警方認為另有內情,要求她到警局助查,她聞言後支吾以對,聲稱沒有帶身份證,又表示會辭職,隨後便離開,事隔1個多月,梅姐亦再無現身或與周伯聯絡。

事後周伯回想也覺得事有蹺蹊,相繼借出11萬元(約11.9萬港元)的借據統統消失。據悉目前周伯的家人正在搜集證據,打算向法院起訴梅姐並追回借款。

撰文:蘇麗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