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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壞環境】橋咀島石灘非法摸魚掘螺斷正 3位大媽:執返條死魚都唔畀?

發佈時間: 2020/06/03

位於西貢區的橋咀島為香港世界地質公園,每逢周末及假日都會吸引大量遊人前往,惟日前有市民發現3名大媽疑在島上石灘於非法摸魚掘螺,遂上前直斥其非,未料對方反駁稱:「我喺度執返條魚都唔畀拎咩?死咗㗎喇!」事主對無力阻止感無奈,又感慨其他遊人冷眼旁觀,無人出聲幫忙阻止。

一位女網民昨日(2日)於Facebook群組「香港突發事故報料區」發文,指其居於西貢的女友人近日到橋咀島遊覽時,遇見3名疑似來自內地的大媽,於石灘摸魚掘螺,並打算把「豐富收穫」拿回家。由於橋咀島屬保護區,石灘已設有指示牌,列明「切勿帶走任何岩石、化石及生物」,其友人遂上前直斥其非,要求她們把海產放生。

大媽拒認捉魚掘螺

惟其中一名身穿桃紅色上衣的大媽辯稱:「我喺度執返條魚都唔畀拎咩?死咗㗎喇!」女事主再指她們掘走一袋「蠔」,大媽再次反駁:「嗰啲唔係蠔,係螺仔嚟㗎」,女事主聽後無奈再問:

「咁啲螺仔咪係生物囉,咁咪應該放返佢哋落海囉!你識唔識咩叫生物啊?」

女事主向大媽解釋,橋咀島的生物是供遊人觀賞,又以小朋友挖蜆為例,稱他們挖蜆後都會把蜆放回原地,而非拿回家自己享用。惟大媽再反駁「你又知我會拎走?一係你就跟我走啦!」

眾遊人冷眼旁觀 網民嘆同樣可恨

發帖者表示,其女友人當時獨自勸說大媽,甚至對罵,但附近遊人均只是「眼望望」,無人開聲幫忙勸阻,令她深感無助,感慨謂:

「大媽固然可恨,冷眼旁觀嘅人更可恨。」

大媽行為惹起網民憤怒,有人則建議:「你話佢知要罰錢,上碼頭就有人拉佢,佢就可能會放。以前都我勸唔少,唔會理你,講到錢就會精神。」

橋咀島屬香港世界地質公園之一,受到《郊野公園條例》及《海岸公園條例》等法例保護。而根據《郊野公園條例》26條規定,禁止或限制在郊野公園或特別地區內殺死、獵捕、設陷阱捕捉、騷擾或打擾任何種類的野生動物。凡違反或觸犯該等規例即屬犯罪,可處不超過$5,000的罰款及為期不超過1年的監禁,如該罪行屬持續的罪行,則除就該罪行而施加的刑罰外,可另處每日不超過$100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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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賴天兒

責任編輯:黃志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