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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買樓】男子喜獲父親賣樓助買屋結婚 未來外父外母發功:新樓歸女兒名下否則不嫁

發佈時間: 2020/06/11

情侶準備結婚,置業問題或引起意見分歧。台灣一名男士指與拍拖一年的女友談婚論嫁,喜獲父親賣樓以支付新婚買樓費用。然而,女友父母認為辛苦養育女兒成人,堅持屋契要填她的名字,不則女兒不嫁,女友亦指唯恐男友「出軌」,自己「有樓在手」才覺安心,令2人為此展開「冷戰」,只好向網民徵詢意見。

該名男網民本周一(8日)早上在網上討論區「批踢踢實業坊」(PTT)發文,指自己跟女友拍拖一年,目前已到談婚論嫁的地步。他上月得知,父親願意賣掉名下其中一幢物業,估計至少可賺得1,800萬(新台幣.下同,約479萬港元),屆時樓主跟女友可將金額用作新婚買樓之用。樓主不禁興奮表示:

「等於我就不需要靠自己努力買房了!」

惟樓主指出,女友得知買樓首期有「着落」後,竟表示登記房契時要填她的名字。她解釋,其父母認為多年來含辛茹苦把女兒培養至碩士畢業,結果要把寶貝女兒「拱手」交給樓主,彷彿感到「不划算」,認為男方給予1,800萬至2,000萬(約533萬港元)作為禮金或「補償」並不過分,因此堅持樓主將新樓歸女兒名下,否則不嫁。

此外,女友亦指物業歸她名下,也能讓她受到保障。她表示「天下男人都會『偷吃』」,難保樓主他日不會「出軌」;同時,她稱把物業歸妻子擁有,是台灣優良男人疼愛妻子的表現和「傳統習俗」。

樓主對此感到不忿,不禁反駁指「你嫁過來,也沒有嫁妝」。惟女友表示,自己有「一輛機車(電單車)、一堆衣服化妝品、一堆手機平板筆電(平板電腦)電腦等用品,還有一隻貓、一隻小狗」,令樓主聞言後大感無奈:「這不是嫁妝嘛!」

為此,2人展開快一星期的「冷戰」,樓主感到忿忿不平,遂發文徵詢一眾網民:

「為甚麼(會有)房子一定要登記在女生(名下)這種莫名其妙的傳統八卦?」

不少網民看到帖文後,均建議樓主直接「放生」女友,「千萬別寫她的名字,不然『千萬』就變成她的了」、「她爸媽養她這麼大不容易,那你爸媽養你是餵空氣?」、「分(手)了吧,沒信任基礎的婚姻遲早出問題」、「而且才一年,有這麼急着要結婚,價值觀明明好像不對盤吧」。亦有人提出樓主毋須急於買樓,「先結婚再買,就不受登記影響,因為夫妻財產共有」、「結婚後共有,婚前是免費送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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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蘇麗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