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港生活網站並無進行電話推廣活動

李家超:警隊須準備執行國安法

發佈時間: 2020/06/12

港區國安法料年內實行,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昨稱,警隊應着手準備訓練,且警隊亦非全無相關執法經驗,惟未交代未來新成立執法的專責部門人手數量。另人大常委會議程未包括立法事宜,但有港區人大代表稱不能排除最後一刻加插。

李家超早前接受專訪時透露,警隊已成立直屬警務處處長鄧炳強的專責部門,待條文生效後,即日就可展開執法,但說法引起議員質疑。李家超昨稱,雖然新部門的具體職責,要待條文公布後才能知悉,所需的人手數量亦要留待日後評估,但草案訂明港府有責任維護國安,故政府及警隊須開始準備,待草案頒布實施時,就已有適當部門去履行責任。

李又稱,雖然國安法議題較複雜,但警隊以往亦有取締港獨組織的經驗,有信心他們可有效執法;一如處理反恐問題,警隊會向海外學習,亦會與內地部門聯絡,研究他們能否協助訓練,但他未正面回應內地機關是否可來港執法,但強調必須符合法律及相關程序。

人大常委會議程 或最後才加插立法

另人大常委會下周四(18日)將一連三日開會,但議程未包括港區國安法的立法事宜,有港區人大代表指,不能排除常委會最後一刻加插議程,屆時就有機會提到立法。香港律師會亦就立法發表初步意見,表示明白全國人大有權立法,期望可克制行使權力,維持社會對一國兩制方針及香港法治的信心,又建議草案必須無追溯力、公開審訊及設陪審團,亦不應另設法庭或以國籍作指派法官標準,又稱若中央在港設立機構,亦要遵守香港法律及受本港法院管轄。

編輯:林子豐

美術:顏玉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