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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舞變癱】舞蹈班跌傷腰導師要求繼續跳半小時 9歲女傷脊髓下肢癱瘓

發佈時間: 2020/06/19

舞蹈時動作不當,隨時導致嚴重受傷。內地一名9歲女童在舞蹈班做下腰練習時跌倒受傷,表明腰痛下仍被導師要求繼續跳舞半小時,致脊髓損傷,下肢癱瘓無法站立,至今仍留下後遺症。法庭經審理後,認為舞蹈中心失職,判中心須向受害人賠償約162萬元人民幣(約177萬港元)。

據《揚子晚報》報道,2017年3月,南京六合區9歲女童小花(化名)的父母交2,600元人民幣學費(約2,840港元),讓她在當地一家培訓中心舞蹈班學習舞蹈。同年7月6日,小花和其他學員共18人在一位實習老師指導下練習舞蹈時,期間發生意外。

舞蹈訓練分2部分,前半為踢腿、壓腿、下腰等動作,小花在下腰練習中,屬於不能自行起身一組,但在這過程中因無老師保護跌倒受傷。後半部分轉為練習半小時中國舞。據家人指,當時小花向老師表明腰部疼痛,但仍被要求繼續練習,至練習結束後,小花和家人步行3分鐘到上補習班,但剛抵埗她便因不能站立倒在地上。

小花經診斷證實脊髓損傷,雙下肢外傷後運動及感覺功能受限,大腿中下1/3處以下感覺消失,輾轉到多家醫院治療,仍然留下後遺症。2018年7月,家人向中心提出訴訟,指控中心疏於管理致孩子受傷,並索賠各項損失共計220萬元人民幣(約241萬港元)。

近日法院判決指,舞蹈活動本身俱有潛在危險性,小花舞蹈功底尚淺,需要舞蹈老師幫助和保護。而本次舞蹈練習的學生近20人,年紀小、人數多,且活動本身風險較大,中心應當盡到特別注意義務,提供安全可行的保障措施。

然而,舞蹈培訓現場卻只有一位大學未畢業的兼職舞蹈老師,認為中心管理不當和失職,判決該中心賠償約162萬元人民幣(約177萬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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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陳樂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