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德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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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沒有誠意的全面收購

發佈時間: 2020/06/19

一次沒有誠意的全面收購

姊妹們,近年有多家公司提出私有化,一般都是老牌華資公司,包括去年的合和集團和今年初的會德豐(00020)。

正如我在早前的文章中提到,大部分私有化的原因,都是因為股價低殘,未能反映公司的真正價值,因此也失去上市意義。

這時,大股東只要用高於市價某個百分比的價錢,就可以向其餘股東買回股權,全面控制公司,何樂而不為?如果所有股權都是由一個股東持有,也就不符合上市要求,因此,通常情況下,大股東都會隨之撤銷公司的上市地位,所以,這個程序叫做全面收購和私有化。

根據守則技術性觸發

前兩日有讀者和一位姊妹Ruby傳電郵和WhatsApp問我,為甚麼上市不足3年的易鑫(02858)要私有化?當然,更重要是,她們是以「高價」買入易鑫的。如果以現在建議的1.9088元私有化,豈不是「無仇報」?

我翻查資料,易鑫於2017年11月上市,當時的招股價是7.7元,很多投資者都在高位買入,但現價只是1.9元左右。我再去看一下今次的通告,發覺原來是誤會,易鑫根本不是想私有化,而是一次技術上的「全面收購」。

於是,我用WhatsApp回覆Ruby。

「不用擔心,妳還可以有仇報的。」

「到底是甚麼一回事?」

「其實,這是因為易鑫的大股東出售他持有並在美國上市的易車(美︰BITA)股權,而易車就是易鑫的大股東。而現時的第二大股東騰訊(00700),會牽頭收購易車的股權。完成收購之後,騰訊會變成易鑫的大股東。」

「咦,騰訊做大股東很好呀!」

「也許吧!但這就在收購合併守則中,觸發了一次『技術性』的全面收購。」

「技術性的全面收購?好複雜!」

「我解釋一下妳就明白,其實這是為了保障小股東權益的一種安排。我假設,妳是某家公司的小股東,但大股東突然賣盤,引入一個名聲不好的大股東,令妳日後的權益可能受損,因此,收購合併守則要求,這個新的大股東,要以相同價錢向其餘股東提出一次全面收購(General Offer),妳在這時就可以作出決定,如果不願意這個股東控制這公司,妳就接受收購。」

騰訊無意私有化易鑫

「嗯,好似有點複雜,總之,這次因為騰訊變身成為大股東,所以,技術上要做一次全面收購?」

「對呀,妳明白這點就夠了。不過,我可以給妳多一點資料。根據現行的守則,如果某人(也可以是原來股東,這次易鑫的情況就是,騰訊本來是第二大股東)持有某上市公司股份達到30%,就要向其餘股東提出全面收購,這叫做全面收購的觸發點。如果現有的大股東在一年內增持兩個百分點的股權,也要提出全面收購。」

「嗯,大概明白了,但騰訊今次只出1.9088元向我們收購,真的沒有誠意呢!」

「對呀,她根本就不想全面收購。」

「是嗎?」

「正如我所說,這是技術上觸發了一次全面收購的程序。因此,她只是循例出個價,只要沒有人接受,就會結束這個程序。通告中也表明,騰訊無意改變易鑫現時的上市地位,即是根本沒有私有化這回事。我告訴妳,這個世界有兩種全面收購或私有化的,如果是出價大幅高於現股價的,就是想成功全面收購和私有化;如果出價跟現股價很接近的話,那就是不想全面收購,因為這樣要花很多錢呢!」

「啊,原來如此,那我就安心了,加上騰訊做了大股東,希望可以盡早返家鄉吧!」

(本欄逢周一、三、五刊登)

tong_lydia223@yahoo.com.au

撰文: 唐德玲 作者從事理財策劃工作逾十年,並擁有認可財務策劃師資格。
欄名: 女人筆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