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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稚子何辜】質疑親戚從中作梗致婚姻破裂 向10個月大姨甥淋硫酸報復

發佈時間: 2020/06/30

成年人之間的爭執,卻令小孩變成犧牲品,內地一名男子與妻子因感情破裂分居,男子透過妻子妹夫作為「中間人」調停不果,反而怪罪對方從中作梗,甚至密謀向對方報復,用高腐蝕性的硫酸淋向10個月大姨甥,致其全身被腐蝕如變成焦炭,最終搶救47日不治。狠夫犯案後逃亡14年,終在上年2月落網,被判處死刑。

綜合內地媒體報道,江蘇男子鄧新(化名)與妻子王珂(化名)育有一兒。2004年,鄧男因工作關係與家人和妻子搬到杭州,惟夫婦二人經常因瑣事爭執,甚至出現家暴情況,妻子遂與兒子和母親搬走。在分居期間,鄧男曾多次透過妻子的妹夫幫忙調停,但都失敗收場,反而認為一切都是因為妻子妹夫從中作梗,才令妻子如此決絕,因而萌生教訓妹夫的念頭,

「我前後給了她們家3萬多元(人民幣),她們還要這樣對我!」

至2006年8月,在工廠工作的鄧男,平日負責用硫酸清洗金屬器件,在案發前一晚當值期間,他將半支硫酸倒入膠瓶,翌日中午前往妻子妹夫住所,惟當時對方外出,只見岳母正為10個月大姨甥洗澡,他在一氣之下,將瓶中硫酸向外甥頭部倒下,逞兇後逃離現場,鄧男事後解釋此舉動機:

「我沒考慮這麼多,只想讓他(妹夫)花點錢,給他找點煩心事。」

當時鄰居聽傳來撕心裂肺的小孩哭喊聲,立即衝入屋查看,驚見男嬰前胸、手臂和大腿均嚴算燒傷,她形容:「小孩的頭、眼睛、臉還有身上,都變成了紫色,上面起了水泡」鄰居發現水泥地被液體腐蝕而冒起白煙,認為液體為「硫酸」,隨即報警並將男嬰和老婦送院。

事發約一個多月後,男嬰因大面積燒傷,併發敗血症、多臟器功能衰竭,最終不治。當地警方指,案發時男嬰全身裸露洗澡,而嬰幼兒身體各部位、器官均在發育,皮膚尤其稚嫩,且對腐蝕性極高的強硫酸沒有任何抵抗能力,被淋上硫酸的4小時後,已失去大部分皮膚,死亡時全身呈焦炭貌樣,面目全非。

過去14年,鄧男一直逍遙法外,但過著四處流浪、乞討的生活,直至去年年初,因胃病發作回江蘇母親家中養病,同年2月6日被捕,後被法院以「故意殺人罪」依法對鄧男執行死刑,惟被告不服並提出上訴。直至今年5月29日,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撰文:林幸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