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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人之危】報案救不回輕生母 反遭消防員乘機抄電話性侵 17歲少女尋死17次含冤亡

發佈時間: 2020/07/03

「乘人之危」或「趁火打劫」都是十分可恥的行為!台灣一名17歲少女前年目睹母親自殺後,立即致電報案電話求助,可惜仍無法救回母親。而當日接獲報案電話的消防小隊長,竟偷偷抄下少女電話並聯絡她,其後更趁機伸狼手性侵。最終,少女在這兩年期間輕生多次,最終在第17次救不回撒手人寰,令人婉惜。

當地傳媒報道,2018年初,女高中生小梅(化名)目睹媽媽自殺,遂立即打電話到新竹縣119勤務中心求救,但其母最終不幸離世。而當日,55歲的新竹縣消防局勤務指揮中心, 陳姓消防員接獲小梅的求救電話後,竟偷偷抄下其電話,再以簡訊、LINE和小梅互動往來,甚至相約吃早餐,兩人逐漸熟絡起來。

陳男取得小梅信任後,於2018年4月6日晚上9時許,駕車載小梅到新竹縣竹東鎮後停在路邊,違反小梅意願性侵她。而隨著媽媽離世,小梅於2018年2月開始出現輕生之舉。由於備受精神困擾,小梅去年起接受心理輔導,曾遭陳男性侵一事始被曝光,而她更坦言「想殺死他(陳男)」。

東窗事發後,小梅的父親非常生氣;而陳男則矢口否認曾性侵、性騷擾小梅,僅坦承知道對方當時未滿18歲。最終陳男與小梅達成和解協議書,並賠償10萬元新台幣(約2.68萬港元)。

至今年2月,曾經有過16次輕生獲救紀錄的小梅,再一次自殺而身亡。對此,新竹地檢署根據小梅與陳男的對話紀錄、和解書、輔導紀錄與驗傷診斷書,昨日(2日)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等罪嫌將陳男起訴。

而新竹縣消防局亦於昨日上午,就此案召開專案會議,並對陳男作出相關懲處。該局對於陳男違反受理報案紀律,且未主動陳報涉案情節影響機關形象,予以行政處分記過1次;另有關刑事涉及性侵部分,則待法院判決後再陳報公懲會懲戒。不過,當地不少網民質疑懲罰過輕,紛紛留言怒斥:「本應該立刻開除永不任用!」、「這樣的人還能擔任公職!」、「等待刑法判決也是需要時間」、「誇張,只是記過一次,不能免職處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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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凱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