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嘉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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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育子女是應該?

發佈時間: 2020/07/06

養育子女是應該?

鄰桌的姐姐跟弟弟說︰「我們有幾個剛好18歲的同學,可以拿到政府的1萬元。」說時十分得意,弟弟很不是味兒,說︰「真不公平!」

一邊給兩姐弟把剛上桌的點心夾進他們碗裏的媽媽說︰「姐姐拿到錢後應該給媽媽。」弟弟於是說︰「好啊!」18歲的女孩忽然提高聲調,再加一雙怒視媽媽的眼睛,怒斥︰「有無搞錯!」媽媽低聲回應說︰「不應該嗎?」

剛18歲,要不是正讀高中便是剛進大學;要不是由父母供養便是向政府借免息貸款讀書;要不是使父母錢便是使借來的錢。假若錢不夠用時,也是要問父母要,亦理應不會是個已有給媽媽家用的女兒……然而,她說︰「那是我的錢,點解要給你!」

「是我養你的!我已有給你零用錢!」媽媽正向她解釋,卻引來更大的反彈,女孩說︰「你養我是應該的!」

平常心,父母養育子女是應該,父母要教導子女是責任,父母在有需要時要拿孩子的錢來應付生活開支是可以。女孩緊張地質問媽媽︰「你給我3個理由,告訴我為甚麼要把我的1萬元給你!」

媽媽不是無力還擊,便是不想在公眾地方與她爭論,但女孩再三追問,吃了一會又再追問,吃了一會又再追問︰「講啦!」講都無用!

吃完,媽媽自然是埋單的那個,且還一肚氣,有苦自己知。

(本欄逢周一、三、五刊登)

撰文: 張嘉雯 《4Q教子情式》作者
欄名: 8A媽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