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港生活網站並無進行電話推廣活動

7.1起入職 升職 首長級 敏感職務 政府倡4類公僕 須宣誓 擁護基本法

發佈時間: 2020/07/09

公務員事務局昨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建議今年7月1日起入職的新公務員、獲推薦升職的現職公務員、及職務較敏感包括紀律部隊及政務主任等,均要宣誓或簽署文件確認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有公務員工會認為安排可接受,但亦有部分工會憂影響言論自由,冀當局清楚交代言行底綫,恐日後「觸及地雷」要面對刑責。

當局文件稱,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在《基本法》及《公務員守則》下,是公務員的一貫責任,其中《守則》訂明公務員必須對在任特首及特區政府完全忠誠,新安排有助他們明確意識到公職身份帶來的責任和要求,從而確保特區政府可有效管治,要求亦與《港區國安法》第6條相符。

當局建議,今年7月1日後入職的新入職公務員、及現職公務員,包括日後獲推薦升職者、在決策過程有重要角色、及職務較敏感者均要宣誓或簽署文件,確認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其中較高職級公務員應以宣誓方式進行。至於違紀處理,文件稱要再作考慮。

華員會:可明確責任及要求

政府華員會會長利葵燕表示,公務員本身亦要遵守《基本法》及恪守《守則》,今次只是形式不同,認為可明確公務員責任及要求。高級公務員協會主席李方冲亦稱,新入職員工的安排無大問題,但關注現職公務員的處理,若只是宣誓簡單條文是可理解;會接觸較敏感資料的高職級公務員,以宣誓方式進行亦是可行辦法。

但公務員工會聯合會總幹事梁籌庭擔心,新安排會收窄公務員的言論空間,「無咗份工唔緊要,最怕要面對刑責」,稍後會與局方會面,冀對方可清楚交代言行底綫,恐公務員下班後的言論仍受限制。他呼籲新入職公務員要三思,「接受到先好做」,而目前紀律部隊招聘已有困難,公務員未來招聘可能亦有出現同樣問題。

新公務員工會關注宣誓內容

曾遭政府點名稱立場「有問題」的新公務員工會,昨稱根據該會早前調查,絕大多數會員均認為毋須作有關宣誓,會方十分關注宣誓的內容,要求政府先諮詢全體公務員意見,解釋為何要在現行框架下「架床疊屋」設宣誓制度。

消防救護控制組人員聯合工會主席蘇頌樑表示,消防處的工作只是「救火救人」,難以理解工作有何「敏感」,期望政府可保障同事獲《基本法》訂明的不同自由。

民建聯歡迎有關要求,議員陳恒鑌稱有公務員在反修例事件模糊了自己身份;民主黨主席胡志偉則形容,做法是極不信任公務員,或造成白色恐怖,剝奪他們表達意見的權利。

記者︰李卓謙

編輯:黎家榮

美術:陳超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