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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會選舉】民主派周末初選 曾國衞:或違選舉條例國安法

發佈時間: 2020/07/09

立法會選舉將於9月舉行,民主派本周末將舉行初選投票。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指,有關行為除可能涉嫌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外,號召參選人當選後全面否決財政預算案,癱瘓政府的「攬炒」行為,組織、策劃及參選初選活動,亦可能違反《港區國安法》20、22及2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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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國衞。(資料圖片)

曾國衞接受傳媒訪問時提到,近日有不少市民及團體,就民主派初選到選舉管理委員會及選舉事務處投訴,指有關活動懷疑涉及操控及干預選舉參選資格;另票站可能採用去年區議會選舉時的選民名冊作核對投票人資格之用,亦引起侵犯私隱質疑等,他透露相關部門正就投訴調查,一旦發現涉嫌違法,會轉介至執法部門跟進。

被問及參選人高喊「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的口號會否被取消參選資格,曾強調政府早前已明確表明口號有港獨或分裂國家的含意,律政司稍後亦會有具體的補充說明,讓選舉主任有足夠的理據參考,並作出專業判斷,但如果存在明顯違背《港區國安法》精神,包括嚴重干擾破壞中央或特區政府依法履行職能,是絕對不可取。

他又提醒組織活動的人士,《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內清楚列明選舉候選人的定義、選舉開支的規限等,除候選人本身及代理人外,其他人士在競選過程中產生選舉開支均屬違法,另條例亦有明確規定禁止在選舉期間進行某些活動等。

戴耀廷:初選本身沒涉任何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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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起民主派初選的港大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今日在社交網站表示,若曾國衞因應政治需要,任意解釋條文,即得出非常荒謬結論,連民間的投票也可定為違法。他強調,初選本身沒有涉及任何主張,否決預算案亦是《基本法》賦予立法會的憲制權力,不可能觸犯《港區國安法》第20及22條。

有份參選民主派初選的民主黨林卓廷亦稱,初選只是內部協調機制,建制派政黨過往亦有舉辦過,認為曾國衞言論是蓄意誤導公眾。公民黨楊岳橋表示,初選在陽光下進行,看不到有任何違反法例的行為。

本身是大律師的經民聯梁美芬認為,如有參選人的政綱聲言要全面否決政府的法案,至少違反一國兩制及《基本法》。她認為,政黨舉行初選本身是無問題,但要關注參選人的行動綱領及參選目的。 

撰文:石嘉盈
責任編輯:蔡少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