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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警務處長失職 元朗7.21事件 多1人民事索償

發佈時間: 2020/07/17

去年元朗7.21襲擊事件,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早前與多名傷者,入稟控告警務處處長鄧炳強失職,昨再多1名受襲的傷者加入民事訴訟,要求承擔賠償責任,高等法院將於下周二(21日)舉行聆訊,如批准該人士加入,將有9人共同入稟。

林卓廷早前與8名於去年7月21日在元朗一帶受傷的市民,入稟循民事訴訟,控告警務處處長鄧炳強失職,沒履行職責保護市民,要求承擔賠償責任,共索償270萬元。林卓廷昨指,再多1名當晚在「雞地」受襲的市民蘇先生申請加入訴訟。他形容,訴訟已經進入關鍵階段,蘇先生為一名重要證人,其加入對訴訟十分重要,高等法院將於會在本月21日舉行聆訊,決定蘇先生能否加入訴訟,如成功便共有9位傷者共同入稟。

警早前承認 曾派出便裝警員

港台《鏗鏘集》早前報道,去年7.21有懷疑是便裝警員多次在鳳攸北街徘徊,但無對手持棍棒、竹枝的集結白衣人採取行動。警方日前於fb回應時承認,當日元朗警區曾派出便裝警員,到人群集結的地方視察,並因應現場情況及風險評估,作出部署及行動。

林卓廷不滿警方至今僅就事件控告7人,認為是嚴重不合比例,要求交代當日在場的便裝警員是否未履行職責,「警方目擊過程,卻零部署。」

記者︰謝雅寶

編輯:梁偉澄

美術:顏玉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