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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口罩令】室內公共場所須戴口罩 明日凌晨生效為期14日【多項最新防疫措施一覽】

發佈時間: 2020/07/22

食物及衛生局局長陳肇始今午(22日)召開記者會,宣佈將進一步收緊防疫措施,包括新增3種地方必須配戴口罩,與及從被視為高風險地區入境之外國人需於上機前出示健康證明等等。

陳肇始於記者會表示將延伸規定戴口罩地點,市民身處室內公眾地方、交通工具總站及轉乘處均需一直配戴口罩,規例由本周四(23日)凌晨起生效,為期14日。

9國入境需出示健康證明

針對入境者,陳肇始指將刊憲要求過去14日內曾到訪9個國家(孟加拉、印度、印尼、尼泊爾、哈薩克、巴基斯坦、菲律賓、南非、美國)人士,於入境時必須持有飛機起飛前72小時內之核酸證明,同時亦需出示到港後預訂酒店證明,措施將於7月29日凌晨零時起生效。

另外,多項與防疫有關之法律框架有效期亦需延長,599D、599E、599F、599G有效期延至12月31日,599C章則延長至9月7日。

責任編輯:鄭禮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