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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33類獲豁免檢疫人士一文睇清 政府:取消豁免不符公眾利益

發佈時間: 2020/07/28

新冠肺炎疫情再爆發,有學者歸咎其源頭為獲豁免強制檢疫之外地海員,為此政府日前公佈收緊針對海員及機組人員之豁免安排。據政府於7月15日最後更新的資料,可見有33類人士仍在獲豁免檢疫之列,近日亦有確診人士為相關豁免檢疫人士。

33類人士豁免強制檢疫

據政府資料所指,共有33類人士可在豁免於《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第599C章)強制檢疫規定。獲豁免人士大致分成6大類,包括供應香港正常運作或生活必需品服務者、對政府事務運作屬必要,或在其他方面符合公眾利益等等,分類大致如下:

交通與運輸相關

  • 1/跨境貨車司機
  • 2/跨境巴士及穿梭巴士司機
  • 3/往返中港澳台的機組人員
  • 4/貨船船員
  • 5/客船船員
  • 6/漁船及收魚艇船員

與政府運作與政策相關

  • 7/履行與政府相關運作的政府人員
  • 8/處理跨境運作的政府機構及承辦商人員
  • 9/為向居內地港人提供福利支援的人員
  • 10/為確保政府工程符合法定要求,而必須在內地工作的建造業人員

醫務相關

  • 11/為對疫情進行研究的專家
  • 12/為家居檢疫供應手環的機構人員
  • 13/為港供應個人防護裝備等的機構人員
  • 14/香港大學深圳醫院所人員
  • 15/在內地及澳門提供醫療及牙醫服務的香港企業的擁有人
  • 16/與政府合作進行預防工作的獸醫專家
  • 17/為港供應病毒檢測服務的人員

經濟及商業活動相關

  • 18/為押運貨幣等、往來澳門的保安公司職員
  • 19/供應港人日常所需用品的公司人員
  • 20/在內地從事生產作業的港企人員
  • 21/代表重大商業交易其中一方的合資格法律執業者
  • 22/每間合資格機構最多兩人獲豁免
  • 23/執業會計師等
  • 24/上市公司的董事
  • 25/恒指、H股指數或恒生綜合指數的上市公司董事或行政人員
  • 26/持民航處航空營運人許可證企業的高級管理人員
  • 27/在內地進行物流、港口及/或船務業務活動

跨境學童

  • 28/中三至中五跨境學童

其他

  • 29/居住於內地的上水屠房及食用牲囗進口商職員
  • 30/沙頭角內地範圍香港居民
  • 31/在內地提供專業服務的建造業人員
  • 32/仲裁員、調解員或以當事人代表身分代表任何一方的合資格法律執業者
  • 33/經營供港的農場/養殖場人士

政府:取消豁免不符公眾利益

本港近日爆發新一波疫情,3名政府抗疫顧問先後稱疫情源頭為豁免檢疫者,港府日前宣佈收緊有關海員及機組人員之免檢疫安排,並將於本周三(29日)生效。惟政府亦強調,全面取消豁免強制檢疫安排並不符合公眾利益。

上水屠房員工、中港貨車司機確診

衛生防護中心昨日(27日)確,認一名屬可獲豁免人員之中港貨車司機確診新冠肺炎。患者於本港及中國內地均有住家,留港時住上水,患者多於上水區活動,亦曾到石湖墟街市。另外昨日上水屠房再有3人確診新冠肺炎,令「上水屠房群組」增加至5人,衛生防護中心已指示屠房進行大清洗,並將為其他員工提供病毒測試,暫未有資料顯示他們為豁免檢疫人士。

責任編輯:鄭禮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