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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包袱】勇救少女被刺4刀未獲致謝 男子24年後告上法庭 法官判決指...

發佈時間: 2020/08/05

有人事隔24年怒告上法庭,只為了一句道謝。內地一名45歲男子,24年前為救2名少女,遭5名男子刺傷4刀,事後卻被質疑與人打架而飽受非議。男子多年來一直追尋涉案人士下落,近年終重遇其中一名獲救少女,惟對方未有道歉或致謝,男子遂怒告上法庭,只望得到對方一句「謝謝」。最終,男子勝訴獲賠10元(人民幣.下同)「補償金」,終可釐清真相、放下心頭大石。

綜合內媒報道,事發於1996年4月21日下午,河南省開封市當時21歲的男子杰,在一大廈內目睹2名少女遭5名男子毆打,張男上前勸阻,2女亦趁機逃去,未料張男遭惡漢報復,右肩、左腿分別被刺1刀及3刀,浴血狂奔到300米外的警崗求救,終因失血過多昏倒,被送院搶救,住院11天,期間該2名女子未有現身探望。

事發後,張男為免家人擔心,訛稱發生車禍受傷;惟他在任職的印刷廠洗澡時,其同事看到他身上的疤痕後,卻引起種種非議,張男憶述:

「同事看到我的傷疤,都問我怎麼回事,我說『見義勇為』了,但沒人相信,都覺得我是和別人打架了。之後廠裡經常傳出我在外面和人打架的謠言,我很傷心。」

後來,張男礙於身上的傷口,被迫放棄熱愛的運動;加上其同事不時拿他的傷口開玩笑,甚至連張父也懷疑他是跟別人打架致傷,令原本性格開朗的他變得孤僻,不願與人交流,張父遂帶他看心理醫生,在醫生建議下,張男培養畫畫的興趣,慢慢走出心理陰影。

然而,張男多年來也沒放棄尋找刺傷他的該5名男子,以及獲救的2名少女。他請親友和的士司機幫忙,又常到案發現場和開封市梁苑警局詢問進展,惟案件一直遲遲未破,尋人方面亦無回音。

去年3月,張男檢閱其中一名牛姓獲救女子的調查記錄,發現其居住地離他甚近。對此,張男表示:

「我不知道當時梁苑派出所(警局)的民警為甚麼沒有告訴我,也不知道牛某為甚麼不來找我,至少說一句『謝謝』吧。」

其後,張男經常到牛女住處附近碰運氣去年9月終在街上偶遇牛女,對方記得被他救過,但沒任何回應或道謝,冷漠態度令張男不忿,甚至後悔當年冒生命危險救人,

「她怎麼可以這樣?我因為這件事,生活差點被毀了,她為甚麼對我連句『謝謝』都沒有?」

張男一氣之下,去年10月21日向開封市金明區人民法院提告牛女,指「我不要賠償,我只要她對我說一句『謝謝』」,其後按法院要求,將訴求改為更具體的「支付補償金10元」。

今年6月4日,法院判張男勝訴,牛女需在判決生效後3日內,向張男支付「經濟補償金10元」。對此,現年45歲的張男終可放下心頭大石,

「24年的包袱,我終於甩掉了,我很高興。因為我平時喜歡畫畫,我花了60塊錢刻了一枚印章,根據《武松打虎》典故『打虎者武松』,在上面刻了『見義勇為者張杰』。至於未來,我的心願了了,現在只想把生活轉到正軌,該工作工作,該創業創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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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蘇麗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