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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涉煽動圍警總 周庭認罪候判

發佈時間: 2020/08/06

去年6.21有人包圍警總,香港眾志前成員黃之鋒、周庭及林朗彥被控煽惑、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昨再訊。周庭承認其中兩罪候判,黃及林否認控罪,排期至11月底審訊,3人續准保釋。

3名被告為黃之鋒(22歲)、林朗彥(25歲)及周庭(22歲),周早前承認於2019年6月21日在金鐘夏慤道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以及於同日在警察總部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兩罪。黃否認煽惑他人、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共3罪,林則否認1項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黃之鋒林朗彥11月受審

代表律師指周庭冀盡快接受判刑,惟控方要求完成審訊後再作處理獲批。黃及林的案件將於11月23日開審,預計審訊6天,控方將傳召17名證人。黃之鋒一方表示,將爭議手機內的信息應否呈堂。至於周庭的求情及判刑押後至12月1日進行,3人續准保釋,到警署報到次數獲減少為每周1次。

周庭於開庭前表示,她會以平常心面對結果;林朗彥則指出,事發當日示威者的訴求是反對警方暴力,強調包圍警察總部是正義之舉,但至今政府仍未有追究警暴。黃之鋒則表示,警方曾在未經同意下以軟件破解其手機,以獲取呈堂證供,其做法有爭議空間。

編輯︰黎家榮

美術︰顏玉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