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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淑莊遭強吻 被告辯稱避光撞上

發佈時間: 2020/08/07

立法會議員陳淑莊去年8月疑在街上遭強吻,涉案無業漢否認非禮罪昨開審。陳淑莊指被告強吻她後曾跪地哀求原諒,被告自辯稱當晚為了避開人鏈活動的燈光,無意中才撞到陳,跪地是怕陳報警。

被告樊家豪(39歲),報稱無業,被控於2019年8月23日,在筲箕灣道388至341號地下某便利店外非禮陳淑莊。

案件昨開審,身兼大律師的立法會議員陳淑莊以證人身份作供,陳指案發當晚9時許,她在筲箕灣完成議員職務後等候橫過馬路時,突然其右邊面的唇上感受到一下觸碰,隨即右臂被撞一下,然後發現1名男子站在身旁。

陳續稱,當時附近有街坊大叫「你做甚麼」、「非禮呀」等,陳則扯着被告上衣以防他逃脫,被告則跪地哀求「對不起,你原諒我吧」。陳及1名女街坊捉住被告雙手。被告其後掙脫,陳與其助理及女街坊一同追截,其後有途人及警員截停及制服被告。

曾跪地道歉 稱怕事主報警

辯方問及陳,當晚是否有「香港之路」活動,有市民手拖手築起人鏈及開啟手機電筒,陳指當時活動已完結。辯方另指出,被告當時曾表示「不好意思」,陳則否認及指沒有印象被告曾經說過。

辯方一度要求陳與被告平排量度身高,裁判官則明言不適合;最終陳被要求站立,並在牆上紀錄身高。陳的助理梁靜友供稱,他當日清晰看見被告踮起腳吻陳的嘴角。

被告自辯稱,案發時他被手機電筒的光照到雙眼,故想避開強光,無意中才撞到陳。被告否認曾強吻陳,以及否認有猥褻意圖,並指陳事後曾捉着他的手質問,被告表示不好意思,但陳堅持報警及大叫非禮。被告指他當時感到驚慌,便跪下道歉。案件8月31日裁決。

編輯:梁偉澄

美術:顏玉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