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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選舉】人大決定立會延任 張達明:反映港不再實行普通法

發佈時間: 2020/08/12

全國人大常委會昨日通過《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六屆立法會繼續履行職責的決定》,第6屆立法會延任不少於1年。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認為,有關《決定》在政治上解決問題,但同時突顯香港已非再實行基本法及普通法,是用中國特色法律制度處理香港問題,實踐全面管治權。

張達明早上在電台節目中表示,今時今日,中央不會容許香港法院宣布人大常委會的決定違反基本法,加上基本法的解釋權在人大常委會,現實上是不容挑戰。對於現屆立法會議員延任但毋須再次宣誓,張形容是中央「高招」,因此做法會令民主派就是否留任而「分裂」。

葉國謙:現時方法處理最少震盪

港區人大代表葉國謙則於同一節目稱,人大常委會是從中國《憲法》作出考慮,包括對特區實行的制度,按實際情況,由人大常委會按法律決定,現時的方法處理會是最少震盪,亦可最於短時間內讓立法會立即運作。葉又說,由於是第6屆立法會過渡,而議員是每屆宣誓,並非每個立法年度。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則稱,現時香港處於水深火熱,立法會必須立即處理民生事項,中央今次給予香港機會,讓香港社會冷靜,處理民生工作,認為應「做得幾多得幾多」。她又認為,今次亦是給予被選舉主任裁定提名無效的4名議員一個機會,希望他們「好自為之」。

撰文:蔡淑儀
責任編輯:陳浩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