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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女赴台不滿檢疫環境差2度偷走 3大投訴告上法庭反被罰$5.2萬

發佈時間: 2020/08/13

一名香港女子月初入境台灣,原需依例指定地點接受居家檢疫,惟事主先是違反規例自行租屋留宿,被警方安排入住檢疫旅館後又先後2度「偷走」,甚至以「Wifi訊號差」為由向當地法院提出訴訟,最終要求被法院駁回,更需面臨5.2萬港元罰款。

港女不滿「無窗戶Wifi差」擅離檢疫旅館

綜合台灣傳媒報道,一名姓關女子於本月5日從香港入境台灣,本需依例接受家居隔離,惟事主卻自行在彰化租屋留宿。其後房東得知事主由香港入台,故於前日(11日)通知當地部門,由警方到場勸導事主轉住指定旅館以接受隔離。

至昨日(12日)凌晨,當地警方指發現關女防疫手機訊號異常,得知其擅自離開檢疫地點,故通知疫情指揮中心並派員尋找女子下落。事實上,當時關女已擅自離開檢疫用旅館,並自行乘的士前往台北地方法院。女子向法院人員表示檢疫旅館沒窗戶令她「呼吸不到」,且Wifi訊號又差,不滿其「人身自由受剝奪」,向法院要求審理。

法院指事主自由未受限 判罰5.2萬港元

由於關女需接受強制檢疫,法院人員在安排審理前只能將事主安置至室外通風處,並由庭警於附近提醒路人避免靠近。法官審視情況後認為事主不符提審要求而駁回。法院指出,關女人身自由未被拘束,彰化衛生局長葉彥伯透露檢疫者可自由選擇付費入住防疫旅館,如對設施服務不滿可尋求防疫人員協助,不應自行離開。

當地衛生部門調查防疫手機後發現,關女於11日中午亦曾擅自離開檢疫地點,認為事主已非首次違反檢疫規定,故依照傳染病防治法先處罰20萬台幣(約5.2萬港元),稍後或將針對事主擅自離開檢疫地點前往台北地方法院一案作另外處罰。

責任編輯:鄭禮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