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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疑警方搜查手機範圍 李柱銘等5人申覆核

發佈時間: 2020/08/14

資深大律師李柱銘與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等15人,早前被控煽動未經批准集結等罪。李及4名被告就警方搜查電話手令提司法覆核,代表律師指出,手令沒有範圍限制,警員可藉手令檢取任何資料。5名申請人為李柱銘、何俊仁、區諾軒、單仲偕及楊森;答辯人為東區裁判法院主任裁判官及警務處處長;主任裁判官毋須出席聆訊。

5名申請人由資深大律師彭耀鴻代表,彭指出,搜查電話的手令沒有限制查看資料的範圍,或有警員受誘惑而濫用手令,檢取或查看與案件無關的資料,侵犯機主私隱權益。

警務處處長由資深大律師莫樹聯代表,指出限制檢取範圍並不可行,警員須查看手機資料後,篩選與案件相關的部分,又指若出現濫用手令情況,受影響人士亦可提出覆核。案件押後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