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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就業計劃】第二期保就業計劃7大Q&A 新安排+申請方法+發放日期一覽

發佈時間: 2020/08/18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今午(18日)召開簡介會,講解推行「保就業」計劃第二期當中各項細節。當中公佈第一期保就業計劃已接獲17萬份申請,1.83萬份申請不符合資格,不符資格者主因為強積金戶口或不是在3月底前申請。

Q1.有何申請條件
一如保就業計劃第一期,申請僱主需簽署承諾書,承諾以下兩點:

  • 在接受政府工資補貼期間不會裁員
  • 把政府工資補貼全數金額用於僱員工資

Q2.申請幾時開始?
第二期保就業計劃將於8月31日接受申請,至9月13日截止,工資補貼涵蓋9至11月。

Q3.資助是否偏幫大企業?
羅致光指申請保就業計劃第一期僱主當中,佔有58%員工均來自大企業,如拒絕為大企業提供資助,則獲資助者可能只剩不到一半,認為市民應理解本港勞工就業生態。

Q4.自僱人士可否申請第二期資助?
自僱人士如已獲發第一期補貼,將不可再獲第二期資助。

Q5.為何針對要求百佳及惠康提供優惠?
部分餐飲業僱主受疫情影響較大,相對地百佳及惠康兩間超市所獲資助較高惟經營壓力相對較小,故要求兩間超市於9月至11月期間需提供優惠,羅致光亦指政府只會在超市作出滿意的回贈後才會發放補貼。

Q6.曾獲第一期資助者需要重複申請?
仍需再次申請,惟申請手續將相對簡單。未申請第一期而希望申請第二期計劃僱主,今次需再提供商業登記證等資料。

Q7.僱主幾時可以獲得資助?
審批約需3至4星期處理,亦即如於8月31日申請,首批申請者可於9月中左右收到資助。

責任編輯:鄭禮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