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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費新計法】水務署唔靠估按實際抄錶計 全港180萬住宅用戶受影響 多繳水費下期扣減 

發佈時間: 2020/09/07

疫下不少公共服暫停,水務署在今年最少3度停止抄錶,僅用電腦發單系統估算水費。惟在家工作等疫下新常態,或致用水習慣改變,署方承認近期接獲不少涉估算水錶讀數查詢及調整水費要求,故決定更新計水費方法,不再「斷估」,而以2次實際抄錶讀數評估疫情期間水費,而疫情期間停抄錶時發出的「估算水錶讀數水費單」亦會取消。署方預料,全港約有180萬個住宅用戶會受影響,涉及最早的用水周期可追溯回2019年10月。

 

水費計法究竟有何改變?即看以下3點︰

1. 合併用水周期計算

2. 將用實際抄讀水錶讀數,計算暫停抄錶期間住戶及淡水沖廁帳戶的水費

3. 7月20日至8月30日期內水費,會按最新實際抄錶,和上一次抄錶讀數作計算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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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方補充,因為水費計算方法調整,故暫時不會向用戶發出7月20日至8月30日暫停抄錶時的水費單,而會再按新原則計算水費,屆時因會涵蓋多於1個用水周期,故水費或較平常為高。

到底市民收到的新一期水費費單會有何改變?水務署指大約有以下3種情況:

一般用戶 早前繳付水費,若「估算讀數」比「實際讀數」多,多出費用會在新一期水費單自動扣減,應繳水費只涉1個用水周期(約4個月)

最近停鈔錶期要交水費用戶

(7月20日至8月30日)

暫不會收到水費單,下次例行抄錶恢復後,應繳水費會涉及2個用水周期(約8個月)
疫廈用戶 在最近停鈔錶期(7月20日至8月30日)需交水費,且在8月31日後因居疫廈未能抄錶,則會在再下一次例行抄錶恢復後才需繳費,故應繳水費會涉3個用水周期(約12個月)


署方向本報表示,雖然有巿民或因居於疫廈,令抄錶延誤,而在新一期水費單中需一次過繳交1年費用,但預計相關個案只佔「極少數」。

翻查資料,水務署在今年1月29日至3月1日,及3月23日至5月3日亦曾停止抄錶,相關水費亦會按新原則計算,統一作出處理。若用戶涉及估算水錶讀數有多繳款項,會在新一期水費單扣減,署方亦會主動檢視所有受影響帳戶,用戶毋須另外申請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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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脫芷晴
責任編輯︰方雅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