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德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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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的傳染病也可保?

發佈時間: 2020/09/11

未來的傳染病也可保?

姊妹們,肆虐全球逾半年的新冠肺炎疫情仍然未受控制,香港的第三波疫情,不論感染和死亡人數,都超越前兩波疫情。截至昨日為止,共有4,914人受感染,99人死亡。

政府推出的全民檢測大約驗出十多名隱形患者,比例不算高,推算在社區的隱形患者可能只有幾十人,希望疫情盡快過去,大家可以重過正常生活。

不過,有專家估計,到了冬天,又可能會出現另一波疫情。這還不止,長遠來說,全新的嚴重傳染病仍然有機會不斷出現,威脅人類的健康。

當年初香港剛爆發新冠肺炎疫情時,各大保險公司都特意為客戶提供COVID-19的感染保障,後來有些保險公司更將受保人擴大至非現有客戶(作為宣傳),只要上網或以應用程式做個登記便可。

新冠肺炎被定為早期危疾

不過,當時的保障其實很有限,大概是受感染可得一筆為數約萬元的恩恤金,又或者住院期間有每日住院現金,後來也有保險公司提供死亡保障,即是萬一因為新冠病毒死亡,便可得到十多萬的賠償等等。

更重要的是,很多保障可能只是為期2至3個月,到第三波疫情在7月份爆發時,有些臨時提供的優惠都已經終止(屬於保險公司現有的客戶,保障期有些可達1年)。

不過,各大保險公司在這個時候,都重新設計她們的危疾保險計劃,加入了「嚴重傳染病保障」。早前我的姊妺Macy想買危疾保險,她就問我今次的新冠肺炎算不算危疾。

「妳的問題很有趣!在今年初之前,根本沒有人知道有『新冠肺炎』這個傳染病,即是在之前推出的危疾產品,不可能涵蓋『新冠肺炎』。不過,在近期推出或革新的危疾保險計劃中,有些保險公司已經將『新冠肺炎』作為受保的危疾,但準確來說是屬於『早期危疾』。」

「嗯,兩者有甚麼分別?」Macy疑惑地問。

「噢,讓我解說一下,過去的危疾保險,主要是保障一些嚴重疾病,妳可以理解為有生命危險的重病吧!但其實,如果一些重病能夠及早發現和治療,是可以避免演變成正式的重病,因此,後來保險公司革新危疾保險時,就將早期一點的重病,歸納為『早期危疾』,可以預支保額的兩成作為賠償。我舉個例,癌症很明顯是危疾吧,但一般來說,在形成癌症前,是會經歷原位癌的階段,如果在這個時候發現,並馬上治療的話,無論治療方案或開支,都會比正式的癌症簡單和便宜。因此,保險公司現在將原位癌界定為『早期危疾』,而受保人患上原位癌,可以預支保額的兩成作為賠償金。」

住ICU 3天或以上可賠兩成

「嗯,明白了!而今次的新冠肺炎就屬於『早期危疾』,即是萬一感染了,便可以獲得投保額的兩成作為賠償?」

「正確!還有一點值得一提,其實,過去、現在或將來的嚴重傳染病也可以受保,不止今次的新冠肺炎!」

「咦,有趣喎,保險公司怎樣定義呢?」

「問得好,重點是世衞要將該傳染病定性為『國際關注的突發公共衞生事件』。」

「嗯!」

「即是過去曾經被世衞定性為『國際關注的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傳染病,又或者未來出現的傳染病,只要世衞在出現該病1年內,定性它為『國際關注的突發公共衞生事件』,便屬受保的傳染病!」

「只要確診就可以賠?」

「是這樣的,只要患上這些嚴重傳染病,而入住ICU 3天或以上(每間保險公司的條款或許不同),就可以預支危疾保額兩成的賠償。即是買100萬,就可以賠20萬。」

「嗯,未需要住ICU就未可以賠?」

「是的!」

(本欄逢周一、三、五刊登)

tong_lydia223@yahoo.com.au

撰文: 唐德玲 作者從事理財策劃工作逾十年,並擁有認可財務策劃師資格。
欄名: 女人筆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