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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等8人涉暴動 警員否認拾起棍放被捕者背囊

發佈時間: 2020/09/17

社工陳虹秀等8名男女涉於去年8.31在灣仔軒尼詩道參與暴動案昨續審,其中22歲廚師被告龔梓舜否認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時任速龍小隊隊員警長黃子誠供稱,他當時從後捉住龔的背囊,兩人倒地後,龔逃去,而他感頭部被踢了一下,其後頭暈及流鼻血。黃指他從背囊搜出汽油彈及伸縮棍,將背囊轉交同事後,他被送院。

辯方盤問時質疑黃曾拾起地上的棍再放入背囊中。黃否認,並指沒拾起物品。辯方播放閉路電視片段,顯示黃曾蹲下拾物。黃改稱曾拾起電筒。辯方續指,片中顯示黃曾手持棍狀物,黃指是長警棍。惟黃早前供稱不肯定自己有否帶備警棍;今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