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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修例風波】便衣警稱被打爆痱滋 地盤工暴動及普通襲擊罪成

發佈時間: 2020/09/17

一名26歲地盤工人涉於去年6月包圍灣仔警總示威期間,毆打便衣警員被捕,早前否認暴動及襲擊致身體傷害兩罪受審,案中遇襲便衣警曾供稱遭被告毆打致使口腔內的痱滋破裂。被告今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暴動罪成,為首宗反修例暴動案經審訊後被定罪。

被控暴動襲警,14歲中槍少年准保釋,詳情即睇【下一頁

被告岑曉麟報稱地盤工人,經審訊後,法官今(17日)裁定被告暴動罪名成立,而襲擊致身體傷害罪名不成立,但裁定交替控罪,即普通襲擊罪罪成,案件押後至下星期五判刑,被告還押候判 。

痱滋爆裂是否因地盤工引致 法官有保留

法官郭啟安在裁決書中指出,同意辯方所指,案中警員對於他口腔內的痱滋是否真正是遭被告出拳導致即時爆裂,明顯並非十分肯定,而致口腔內「痱滋」爆裂亦非法庭常見的身體受傷,對有關痱滋是否因此而即時爆裂有所保留;認為控其「襲擊引致他人身體受傷」罪,無必要也不乎合客觀證據,最終裁定被告第二項控罪的原有罪名、即「襲擊引致他人身體受傷」罪不成立,但裁定較輕微及法定上的交替控罪、即「普通襲擊」罪所有元素被證實,罪名成立。

控罪指,被告於去年6月26日在灣仔警署外連同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並襲擊警員張金福。張作證時供稱案發當晚被上司重召回警總布防,到場後被部分示威者追打,後來逃至車輛出入口處,遭被告用拳打中右邊嘴角,使其口腔內的痱滋破裂。

被告早前另承認1項未有按法庭指令依期歸押罪。案情指,被告因本案於裁判法院提堂,並獲有條件保釋,案件轉介區域法院,被告於去年11月2日缺席聆訊,警方致電被告及表明身份後,被告隨即掛斷通話;警方後於旺角1個單位拘捕被告,並在單位內發現約3萬元台幣。

撰文:石嘉盈
責任編輯:陳浩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