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健儀
方健儀

大多數人都咁做,就是真理?

發佈時間: 2020/09/28

大多數人都咁做,就是真理?

過去十多年,不少人問我當年在美國聯合國實習的難忘事。我回想,最印象深刻的,不是在總部大樓內的開心事,而是公餘時發生的憤怒事情。

仍記得當年一位外籍實習同學,說帶我到曼哈頓的哈林區見識。我在電影中認識的哈林區是黃賭毒之地,品流甚為複雜,從不在我旅遊清單上。但有「地膽」帶路,我又不妨冒一冒險。

我們相約於正午時分在哈林某地鐵站口等。時間到仍未見人,正常吧。再過15分鐘,仍然鬼影無隻,我致電同學的手機,無人接聽。我繼續在那地鐵站口呆等着,期間看到不少兇神惡煞的人走過,但人不犯我,我不犯人,哈林也不是想像中危險。終於,過了1.5小時後,同學坐着他幾位姨媽姑姐的私家車緩緩到達,在車中嬉皮笑臉向我嚷着︰「嗨!乜你真係準時呀?係人都知約我哋XX人係會遲到啦!」車上Aunties附和着大笑。

我憤怒了,不全然因為同學遲到,而是我守時反而被取笑為傻仔。更令我詫異的是,同學在頂級世界公營機構工作,竟視普世認同的守時為無物,反而公認為乞人憎的遲到行為,在他們的族群已成為習慣,才是應有的態度,還要求其他人跟他們的一套行事。

這個小故事守在我心中十多年,因為我多年來不停遇到同樣的疑問,就是大多數人認為平常的事情,是否一定是對的?你不隨波逐流,是否變了異類。舉例,從前做傳媒,寫錯別字是彌天大罪,做電視有懶音不會錄用,出外工作無禮會被訓話。但今時今日,身邊朋友都變得很「包容」,寫錯別字當食生菜,滿口懶音為個人特色,無禮貌是新常態。你堅持那是不對嗎?你反被認為是麻煩友,被人嫌棄。

請別怪我,時代雖然轉變,我還是堅持做一名麻煩友。我想,即使是逆流而上,每個人都要有些堅持,不管別人如何取笑,最重要是對得住自己對得住人。

(本欄逢周一刊登)

撰文: 方健儀 傳媒工作者,包括電視電台節目主持、司儀、大學兼任講師、傳媒顧問等。
欄名: 破天「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