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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問題】兩母女住300多呎公屋 28歲港女在家工作呻媽媽煩厭 「每日激到做唔到嘢想分戶」

發佈時間: 2020/09/28

本港樓價高企令市民難以「上車」,因而有不少人慨嘆「得公屋,得天下」。一名28歲港女日前在網上吐苦水,指自己與媽媽同住300多呎大的公屋單位,家中無房;由於媽媽喜愛高談闊論,又會將家中窗戶、大門長開,以致需要長期在家工作的她感到煩厭,難以專心工作。對此,她直言兩母女經常發生口角,雙方均希望可以分戶,因而詢問一眾網民:「我想問分戶手續係點搞?」

「24小時對住呢個廢老人都癲!」該名港女上周五(25日)在網上討論區「連登」以「【公屋】想分戶,可以點搞?」為題發帖,指自己與媽媽同住300多呎大的公屋單位,家中無房。她指媽媽現年60歲,更形容對方是「標準典型廢老」,「無業無興趣無嗜好」;後來對方北上居住,家中只剩下她一人。但因為新冠肺炎疫情關係,媽媽早前返港遷回單位,「一住就唔打算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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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主續指,其任職公司規模細,由於覺得在家工作可行,因而索性將辦公室關閉,「得閒先約出嚟開吓會咁,所以應該未來一年都會work from home(在家工作)。」然而,事主指自己在家工作期間,「每日都畀條廢老激到做唔到嘢」,

「佢(媽媽)講野好大聲,又鐘意開晒門開晒窗,本身公屋日頭已經好嘈,加埋佢傾電話/覆voice msg(語音訊息)/ 向我訓話,簡直人都癲。」

除了她對媽媽感到不滿外,媽媽亦十分不滿她,「啱啱個廢老發我脾氣,話同我住好受氣,話我態度差,我唔孝順,叫我走,佢話要同我分戶。」因此,她遂詢問一眾網民有關辦理分戶的所需手續。

此事引來網民熱議,不少人留言籲事主面對現實,「去公屋除名,再排公屋,單人最少排15年先有樓」、「你本身唔係擠逼或者重建戶,要分戶就要過入息,仲要戶主肯簽名,Bye」、「其實搞咁多嘢做冇咩為,搬走租劏房好過快靚正,你諗吓人人都咁都得嘅話就唔使人排公屋啦」、「聽落你都唔係好叻,但笑呀媽廢老」、「其實類似ge(嘅) case(個案)香港大把,如果你都分到,咁多多屋都唔夠分」。另有網民建議:「所以你都係踏實啲,唔想忍就自己搬出去,或者靠男朋友把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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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嚴重不和始可分戶

根據房屋署的公屋「分戶政策」,除非租戶如家庭成員之間存在嚴重且根深柢固的不和,或具其他合理而值得體恤的理由,房委會才會按其特殊情況作出考慮,並在有需要時轉介予相關政府部門/機構進行評估及推薦。

如提出分戶要求,除有合理而值得體恤的理由外,住戶須符合下列條件:

  • 原住戶及分拆戶均須分別接受入息及資產限額定於公共租住房屋申請水平的「全面經濟狀況審查」;及
  • 原住戶及分拆戶均須符合「住宅物業權審查」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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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凱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