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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油彈襲葵涌警署 運輸工囚46月

發佈時間: 2020/09/29

葵涌警署今年初被人投擲汽油彈,18歲運輸工早前承認企圖縱火及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兩罪,昨被判監3年10個月。法官指,雖然辯方指被告患有過度活躍症,但沒有證據指被告案發時受病情影響。

被告陳俊輝(18歲),被捕時為兼職運輸工及兼職小號導師,早前承認企圖縱火及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共2項控罪。法官昨判刑時指,縱火屬嚴重罪行,被告將汽油彈投向警署內,等同直接衝擊法治及公共秩序。過往在區域法院亦沒有同類案例,考慮到過去1年示威衝突中有大量的汽油彈被使用,被告行為無疑是延續暴力。

稱患過度活躍症 官:沒證據受影響

法官續指,案發時被告與2名男子一同向警署投擲汽油彈,而第1枚汽油彈被投擲前,曾有1名女子在警署外經過,及後亦有車輛經過,其後火種曾出現爆炸迹象,幸好沒有造成傷亡。

法官又指,雖然辯方求情指,被告患有過度活躍症及對立反抗症,並希望法庭判被告入教導所,但沒證據指被告受病情影響而犯案,加上被告自學及自製汽油彈,並帶到案發現場,顯示出被告有預謀及計劃,判刑須起阻嚇作用,最終判處被告監禁3年10個月。

案情指,今年1月29日晚上,有警員目睹2、3名黑衣男子向葵涌警署投擲3枚汽油彈,路面被火球熏黑。警方透過閉路電視片段發現被告進出葵涌金發工業大廈,及後上門調查。被告於大廈外被截查及拘捕,警誡下被告承認出於貪玩而投擲汽油彈,意圖燒毁警車。

編輯:梁偉澄

美術:陳超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