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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問題】劏房戶人均居住面積僅40呎 租金佔入息近4成

發佈時間: 2020/10/04

本港房屋問題愈趨嚴重。有調查發現居於「不適切居所」如板間房、劏房、床位等的住戶,其人均居住面積僅40平方呎,有人一家四口同居160平方呎劏房,遠比公屋擠逼戶定義的75平方呎為細。調查又發現,不適切居所面積愈細,每呎租金愈貴,基層住戶難以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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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社區組織協會於本年9月下旬向439位居於「不適切居所」,即劏房、床位等居民作問卷調查,了解他們的居住狀況。調查發現,不適切居所住戶的居住環境惡劣,有4成人廚房及廁所位於同一位置,亦有1成半人要與其他人共用廚廁,另有近4成人所住單位未有天然光,及44%人單位未有提供天然通風。

劏房租金過去兩年升幅中位數300元

調查又發現,儘管居住環境不理想,但劏房等住屋索價卻高,租金及水電費等,對基層住戶而言難以負擔。香港社區組織協會組織幹事呂綺珊表示,過去兩年劏房租金升幅中位數為300元,同時電費中位數及水費中位數分別位650元及170元。

不適切居所面積及淨租金中位數:

不適切居所類型 面積中位數(平方呎) 2020年9月淨租金中位數
床位 18 $2000
板房或梗房 60 $3100
沒有間隔劏房 100 $4500
一房一廳劏房 150 $6300
兩房廳劏房 200 $7000
鐵皮屋 100
天台 130 $2900

 

人均居住面積及租金佔入息比例:

家庭人數 人均居住面積中位數(平方呎) 租金佔入息比例
1 30 45%
2 50 50%
3 41.6 40%
4 37.5 36%
5或以上 30 36%
整體 40 39%

劏房戶黃女士指,她一家四口居於160平方呎單位,疫情下收入減少,月入不足1萬,不但未獲業主減租,還被業主以收回自住為由脅逼加租。黃指,惟有日吃兩餐,每餐只吃蛋、豆腐等減少開支以繳付房租。她續說,於2012年起開始輪候公屋,但等了近8年仍未能上樓。

呂綺珊續指,觀察到有劏房業主為加租而向租戶聲稱收回單位自住,部分人更因此被逼遷。呂綺珊促政府重推04年遭撤回的租住權保障,「04年之前,法例規定如業主收回單位自住,則該單位12個月內不得出租;如租戶發現業主收回後繼續出租,可向政府申訴。」呂又倡租金管制,限制加租幅度,保障基層居住權。但她強調,基層最需要的是盡快上到公屋。

撰文:李嘉慧
責任編輯:陳浩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