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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颱風浪卡】老闆要求打風WFH再無打風假 勞工處拆解需否在家開工

發佈時間: 2020/10/13

疫情之下,不少市民經歷過或長或短的WFH(在家工作)時期,部分人家居或已添置足夠器材準備隨時「開工」。然而颱風來襲之下,有打工仔聲稱被上司要求在家工作,稱怕「打風假」成絕響。翻查勞工處資料,僱員如因天氣關係難以往返工作地點,則僱主不應強制要求僱員上班,惟在家工作或不在此限,意味著颱風下打工仔或仍需WF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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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號波被要求WFH 打工仔痛失打風假

有網民於Facebook群組「公務員secrets」投稿,指任職部門昨日(12日)已估計今天將會「打八號」,惟上司卻要求事主帶電腦回家,以備真正打風時可以在家工作。事主明顯對安排不滿,遂於群組發文「呻笨」,

「其實係咪以後都唔會有打風假?」

有網民打趣指建議事主待落波後始打開電腦工作,甚至乾脆「扮停電」。亦有人回覆指因疫情關係,不少公務員已WFH(在家工作)多時,認為事主不應「輸打贏要」,並指颱風下僱員毋須上班屬安全考慮,並非假期一種,建議事主應安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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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假」非必然 毋須通勤或應在家工作

事實上,勞工處於2018年超強颱風「山竹」襲港以後曾修訂《颱風及暴雨警告下的工作守則》(《守則》),當中的確有指明在八號風球、九號或十號颱風警告、或黑色暴雨警告生效時,除非雙方有事先協定工作安排,否則僱主不應要求僱員上班。

然而《守則》亦提及,僱員毋須上班僅限於因惡劣天氣,導致難以安全往返工作地點之情況,故按照字面理解在家工作應毋須面對外出通勤問題,僱主仍可要求僱員在惡劣天氣下留在家中繼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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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鄭禮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