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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情至極】丈夫堅持AA制要懷孕妻子養自己 2年婚姻破裂即追還禮金金飾

發佈時間: 2020/10/21

如果最信任的枕邊人跟你斤斤計較,相信打擊必定非同小可。台灣一名人妻婚後1年,丈夫便以「試探感情」為由,強逼她簽署「將來若是離婚,必須送還當初結婚時男方所支出的禮金、金飾等」的協議書。未料,其後女方不幸流產後,丈夫真的提出離婚,更入稟法院要求她交回所有財物。台中地方法院近日宣判,女方需向前夫償還32萬元(新台幣,下同,約8.75萬港元)。

據當地媒體報道,一名吳姓男子與周姓女子,於2017年年初結婚,翌年1月便以「試探感情」為由,要求妻子簽署一份協議書,上面訂明「若是2人離婚,女方必須返還當初結婚時男方所支出的禮金、餅錢、金飾等所有物品」。周女當時為了家庭和睦,只好簽名答應。

至2019年3月,吳男果真向周女提出離婚要求。吳男將周女告上法庭後表示,他跟妻子達成協議,若是離婚,女方將自願「還錢」,總計約45萬元(約12.31萬港元)。然而,離婚後周女卻僅歸還10萬元(約2.73萬港元),對此,他才決定提起訴訟,追討剩餘的35萬元(約9.57萬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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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女則在庭上表示,當初結婚時,其家人也付出了30多萬元(約8.2萬港元);且婚後她為了生子,還自行支付羊膜穿刺的費用,再加上她先前匯款給吳男,早已超過40多萬(約10多萬港元),認為對方無理索償。

周女哭訴,丈夫婚後一直奉行「AA制」,即便她懷孕也不敢停工,總是擔心自己產子後無法工作,花完自己存款後,生活不知如何是好。最後她心寒地稱,實在無法理解為何離婚已1年多,前夫仍要提告。

至於自己為何會與前夫失和,周女表示在她流產後,前夫再不願與她溝通、對話。過了沒多久,前夫就草擬該份協議書 ; 由於當時她住在夫家,在息事寧人的前提下,才委屈簽下。未料前夫對她態度非但沒有好轉,反而更差。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按照契約條款規定,只要是基於個人自主意思的發展、自我決定以及自我拘束,所形成當事人之間的規範,一旦簽下就必須遵守,故周女實在沒有理由抗辯。而禮金具禮俗性質,與夫妻剩餘的財產不同,故不能以離婚協議書上財產各自處理的方式去處理,遂判女方向吳男歸還32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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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凱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