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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公署】申訴署批食環署監管不力 外判清潔商表現0分仍中標

發佈時間: 2020/10/29

食環署自2000年開始透過招標機制,將街道潔淨服務外判予不同承辦商,但各承辦商表現參差,申訴專員公署認為,雖然食環署去年4月起採用新機制,於忽視公司技術而只「價低者得」的情況有所改善,但對中標公司的監管制度仍缺乏阻嚇力,甚至有外判商「過往服務表現」得0分,在新機制下仍中標6份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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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10年 未有外判商被扣滿3分

申訴專員趙慧賢指,食環署現行的監管機制未有發揮應有的阻嚇作用,如現行的扣分制只適用於「僱傭失責」,未能跟進「服務欠佳」等問題,且自2009年4月至去年3月為止,未有一間外判商被扣滿3分。

另外,食環署雖會就服務表現欠佳或不當行為等情況,向有關外判商發出「失責通知書」,並會相應扣減服務月費,並指「失責通知書」會影響未來投標時「過往服務表現」的評分。但截至今年3月批出的14份合約當中 ,中標的3間外判商評分均介乎0至3分(最高7.5分),其中被評為0分的外判商更獲批6份合約,顯示「失責通知書」多寡未有對能否中標帶來影響。

她亦表示,食環署扣減服務月費的比例微不足道、欠缺阻嚇力,如去年全年34份批出的合約當中,每份兩年期合約的價錢平均約1.1億元,但扣減服務月費平均僅為8.1萬元,比例不足0.1%,難起阻嚇作用。

高級調查主任李妙娥認為,食環署應考慮將服務欠佳的問題納入扣分制、或制訂新制度就服務表現扣分,亦需檢討招標和扣減月費的機制,並設立鼓勵機制獎勵表現較好的外判商。

街道潔淨投訴 去年6.9萬宗

另外李妙娥亦指,食環署接獲街道潔淨相關的投訴數字,從2015年的5.6萬宗增至去年的6.9萬宗,顯示投訴有增加趨勢。雖然食環署有制訂垃圾黑點制度、並安裝攝錄機監察情況,但其他衛生問題仍需加強監管,建議整體分析投訴數據、針對相關地點加強清潔服務。

撰文︰歐文瀚

責任編輯:陳浩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