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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出人命】24歲女意外懷孕 男方稱自身難保拒負責任 「你生完可拎綜援排公屋」

發佈時間: 2020/11/03

為了保護男女雙方,安全性行為至為重要。近日一名24歲港女意外懷孕,但沒錢墮胎;男方以未知經手人、一切你情我願為由拒絕負責,又稱將孩子誕下對女事主來說不失為一件好事,皆因可以申請綜援及排公屋。事件在網上瘋傳後引來一眾網民嘩然,有人表示:「只係覺得BB好可憐、淒涼!」

該名港女將自己與男方在WhatsApp及Facebook的對話截圖公開後,獲轉發至多個Facebook群組。從網傳對話截圖顯示,女事主得知懷孕後,向男方表示「有食事後(丸)都冇用」,又指自己近日只曾與對方發生關係,因此他應該是經手人。

對此,男方表明「我唔要啦」、「自己都未搞得掂」;女事主於是詢問應否墮胎,男方回應指:

「你自己決定,話晒係生命,又係你自己陀。你可以搵社工,之後生,拎公屋。咁對你嚟講,可能係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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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事主公開與男方的對話截圖。(網上圖片)

從女事主上傳醫生紙顯示,其到診日期為上月22日,當時估計已懷胎21星期零4天。由於胎兒月份太大,她獲社工告知,如要墮胎的話便要去私家醫院;惟她全副身家只剩1,000元,加上失業、家人又不會幫忙,因此無法負擔2萬元的手術費用。

男方指出,如果女事主決定將孩子生下,「而生咗出嚟又證明係我,我會叫屋企人出錢養佢,但我唔會同你拍拖或者結婚」。對於被女事主追問會否出錢讓她墮胎,男方拒絕,「因為我唔知我係咪經手人……大家成年人,有自己決定。」

此外,男方得知女事主已向社工求助後,著她申請綜援及排公屋,又指「好快上樓」;女事主聞言後表示「養小朋友唔係你諗咁容易,要養一世㗎」後,男方遂改口表示「咁唔要吧,你自己諗好未」。女事主重申自己沒錢墮胎,男方回應稱:

「咁冇計了,你去家計會吧,生完可以交畀佢哋,你自己可以唔使養。」

此事引來網民熱議,不少人表示「睇到眼火爆」,認為當事男女雙方均有問題,怒斥女方貪玩又不保護自己,而男方在「搞出人命」後,更竟要香港納稅人「埋單養B」;而事件中最可憐的,莫過於是仍未出生的孩子。

家計會避孕+終止懷孕小資料

據家計會資料顯示,避孕方法有多種,包括男用或女用避孕套、口服避孕丸、避孕注射針、子宮環、子宮帽、外用避孕藥物、女性外科或男性永久避孕、排卵期推算法,以及俗稱「事後丸」的緊急避孕。

在香港,合法終止懷孕必須在政府指定的醫院或家計會手術室內由註冊醫生施行,無論自行或替人施行非法墮胎,都會被判監及罰款。家計會根據香港法例,為婦女提供合法終止懷孕服務,終止懷孕前後均有跟進醫療及輔導服務,醫生會評估是否適合在本會進行終止懷孕。

而不合適終止懷孕的原因包括(但不限於):流產當天的胎齡超過10周、對需用的藥物有過敏、多個子宮肌瘤、兩次或以上的剖腹產子、貧血、嚴重疾病等;如果不適合在家計會進行終止懷孕,醫生會轉介婦女到醫院。至於醫院最後提供終止懷孕手術與否,則須由該院主診醫生決定。至於26歲以下的未婚青少年,可向青少年保健中心查詢或預約。

家計會又提醒,要避免意外懷孕,男女雙方都要具備正確和充足的成孕與避孕常識,並保持充分溝通,共同承擔避孕的責任,和持續地採用有效的避孕方法。未婚青少年特別需要審慎考慮意外懷孕的可能和後果,因為年輕的未婚媽媽往往要承受因情緒困擾、學業和財政負擔、男友及家人關係所帶來的壓力;如選擇有性行為,採取較安全性行為及有效的避孕措施是明智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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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凱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