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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歧視】規定要有女伴2男入火鍋店遭拒 男子不願離開店方一奇招化解

發佈時間: 2020/11/23

內地食肆林立,除食物品質及價錢外,有店家亦會以店舖形象或特殊規例吸引消費者注意。四川一家名為「女神有約」之火鍋菜館就訂立限制,指男性必須在女伴陪同下方可入內用膳,惟兩名男子卻因不諳規則,排隊1小時才被店方拒絕招待而大感不滿。店方為化解爭端,最終決定安排一位女店員與男事主同枱以息事寧人。

內地四川成都一家火鍋店頗有名氣,著名之處不在食物質素與價格,而是其標榜「專為女神打造」,其店名亦為「女神有約火鍋小館」。綜合內地傳媒報道,一名姓劉男子上周六(21日)與男性朋友一同前往用膳,排隊約1小時準備入座時才被店員以「沒有女性」為由拒絕招待,令事主甚為氣憤。

2男不滿遭拒大鬧 店方安排「三人行」解危機

報道指,火鍋店員表示該店專為女性而設,男性必需有女伴方可入內消費,負責人亦指規定屬該店特色。惟劉男不滿排隊期間無人通知其相關規定,以致白白浪費1小時排隊,直言規定是「歧視男性」。

雙方為招待與否問題爭持不下,最終要警員到場調停。報道指店方其後為息事寧人故想出折衷辦法,特地安排一位女店員陪同用膳,形成2男1女「3人行」局面,用餐過程甚為尷尬。

相關事件受當地傳媒報道後引發議論,店方負責人亦出面回應,指其實已在門外當眼位置貼出告示說明規則,又指「你要進來消費,就得尊重我們的規則」。內地網民對此各持正反意見,有人認為店方作為服務提供者有權設下規定,消費者如有不滿大可避免光顧。有男網友則認為店方作為食肆,只招待女賓規定叫人莫名其妙,甚至揚言要成立「男權組織」應對。

律師指或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針對店方規則會否觸犯法例,當地有律師指安排或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該律師指消費者有權選擇提供商品的經營者,且在選擇購買服務或商品時亦應享有人格尊嚴,並擁有受尊重的權利。他認為男士必須在女士陪同或邀請下方可入內消費,其做法或對男消費者構成不尊重,亦限制了消費者的個人選擇權。

責任編輯:鄭禮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