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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23歲家居檢疫男擅脫手環 遭衞生署突擊巡查斷正即時監禁

發佈時間: 2020/11/25

本港新冠肺炎疫情肆虐,市民應共同齊心抗疫。惟衞生署昨日(24日)公布,一名早前獲發強制檢疫令的23歲男子,因被發現擅自脫下手環,涉嫌違反《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第599C章)(《規例》),昨日於觀塘裁判法院被判處即時監禁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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衞生署指出,該名男子早前獲發強制檢疫令,訂明他必須在家中接受強制檢疫14日;惟在檢疫令尚未屆滿前,他在無合理辯解及未獲授權人員許可下,於5月20日的突擊檢查中被發現脫下手環。他被控違反《規例》第8(4)及8(5)條,昨日於觀塘裁判法院被判處即時監禁6日。

衞生署續指,根據《規例》,由2月8日起除豁免人士外,所有在到港當日之前的14日期間,曾在內地、澳門及台灣逗留的人士,不分國籍和旅遊文件,必須接受14天強制檢疫。此外,根據《外國地區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第599E章),由3月19日起,所有從中國以外地區抵港的人士同樣須接受14天的強制檢疫。違反強制檢疫令會構成刑事罪行,違例者最高可被罰款25,000元及監禁6個月。

衞生署發言人表示,有關判刑可給予社會非常清晰信息,指出違反檢疫令屬刑事罪行,政府對違反《規例》的人絕不容忍,並嚴正提醒公眾應遵守《規例》。截至昨日,共有71人已因違反檢疫令被法庭定罪,被判監禁最多3個月或罰款15,000元不等。發言人重申,衞生署必定會對任何違反相關規例的人士嚴肅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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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凱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