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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政報告】修例風波未成年被捕者 不涉重罪有悔意或可不留案底

發佈時間: 2020/11/25

特首林鄭月娥在施政報告指,修例風波嚴重破壞社會秩序和法治,要扭轉局面就要嚴正執法,有證據證明有人犯法就要受法律制裁,強調「無人有特權」,但對於在修例風波被捕的18歲以下人士,只要他們有悔意而本身不涉嚴重罪行,警方願以簽保守行為或警司警誡等不留案底方式處理,讓他們改過自新,但前提是要被捕人承認過失。

她又提到,上任之初已表明要一國兩制行穩致遠,就要堅守一國原則,並正確處理中央和特區的關係,特區體制是要「以特首為核心、直接向中央負責、權力分置、各司其職」,但強調行政主導與司法獨立沒有矛盾,惟社會部分人士的「一國」意識有待提升,政府會善用每年「憲法日」和「國家安全教育日」進行更具規模的公眾教育工作。

至於早前建制派一再提倡的大灣區及內地投票,林鄭暫未提及,僅稱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會對選管會及社會早前提出的建議和社會意見作相應修例。

其餘相關重點措施:

1.修訂《宣誓及聲明條例》和《立法會條例》等本地法例,訂明議員宣誓安排、違反誓言行為的法律後果和相關法定程序

2.公務員事務局將公布其他現職公務員的宣誓安排

3.對《國旗及國徽條例》作出適當修訂

施政報告提到中央支持落實大灣區24項政策,將推港珠澳大橋「港車北上」,按【下一頁】即睇。

撰文:李卓謙
責任編輯:蔡少紋